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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的宗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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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西夏有较为完备的宗教法,且独具特色。西夏法律对佛教、道教加以保护,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西夏宗教法律制度对僧人的封号及对僧人道士的赐衣、试经度僧和度牒进行了规定,西夏出现了中国最早的帝师封号,西夏法律还规定了僧人道士所享有的权利及其应承担的义务。

  关键词:西夏;党项;佛教;道教;宗教法
  Abstract:The Tangut Empire had its well-improved and special religious law, which stressed protection of Buddhism and Taoism and laid out strict regulations. Provisions concerning the title and garments conferred by the emperor on monks and Taoist, converting to Buddhism and the certificate of monks were also provided in the Tangut religious law. The title conferred on the Tibetan Buddhist saint monk in the Xixia dynasty was the first one in Chinese history. The Tangut law also laid out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monks and Taoist priests.
  Key Words: Xixia; Tangut; Buddhism; Taoism; religious law

  
  对于“天”的崇拜是党项人最早的宗教观,随着党项人的内迁,其宗教信仰的内容也不断增加,西夏党项人信奉鬼神,崇尚巫术。至党项人内迁到河西、陇右地区后,佛教开始传播。西夏立国后,统治者推行“以佛治心”的国策,将佛教定为国教,佛教在西夏盛及一时,西夏王权与之紧密结合。同时,西夏也存在道教信仰,但是其影响远不及佛教。西夏政权在中央和地方均设置了宗教管理机构。西夏法律有严格的宗教管理制度,确立了对于僧道的封号、赐衣、试经度僧和度牒制度,规定了僧道的权利义务。
  
  一、西夏党项人的原始宗教
  
  宗教从本质上说是出自人类内心情感的需求,因此,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在周、隋之际早期党项人处于原始社会末期,从事狩猎畜牧业,史载党项部族:“三年一聚会,杀牛羊以祭天”[1]。对于“天”的崇拜是党项人最早、最朴素的宗教观。随着党项人的内迁,其宗教信仰的内容也不断增加,他们将很多难以理解的自然现象归之于鬼神,并且盛行占卜,崇尚巫术。
  党项人的鬼神崇拜、多神信仰伴随着西夏立国、亡国的整个过程,而与之相应的巫术在西夏境内十分盛行。曾在宋夏边界为帅的宋代科学家沈括记载:“盖西戎(党项)之俗,所居正寝,常留中一间,以奉鬼神,不敢居之,谓之‘神明’。主人乃坐其旁。”[2]又《宋史·夏国传》记载:西夏党项人“笃信机鬼,尚诅祝。”《辽史·西夏外纪》记载:“病者不用医药,召巫者送鬼,西夏语以巫为厮也;或迁他室,谓之闪病。”(注:据聂鸿音研究员在《释“大”》一文考证,《辽史·西夏外纪》“西夏语以巫为厮也”(第115卷,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523页)按语法习惯有误,应该为“西夏语以巫为厮乜”,其中“也”是“乜”的误写。西夏文译本《类林》将汉文原本的“巫”译成“卜算”,说明西夏党项人把“卜”和“巫”看成一回事,而“卜算”西夏语读音近似si-me——这恰好是汉语“厮乜”的读音。聂鸿音先生认为作为党项原始宗教神职人员的“厮乜”是源于阿尔泰诸民族中的“萨满”巫师,因为传统上的党项语一般没有鼻音韵尾,因此,“厮乜”与“萨满”之间的借用关系在语音上一目了然。这也说明党项虽然属于羌系民族,在语言和族源上和阿尔泰系民族(契丹、鲜卑)有显著区别,但基于地域上的文化接触和影响,党项原始宗教也会受到阿尔泰系民族的影响。聂鸿音先生的考证是合理的。而这一点也印证了在不同民族的原始宗教信仰中,存在着一种共同性。参见聂鸿音释“大”[G]//杜建录西夏学,第1辑,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21)
  从西夏文字典《文海》中有关于鬼神的条目,可知在西夏党项人心中对于鬼神的认识,神主善,称为“守护”,《文海》:“神者神祗也,守护者之谓。”鬼主恶,叫做“损害”,《文海》:“鬼者害鬼也,魑魅也,鬼怪也,饿鬼也,驱逐也,损害之谓。”神有天神、地神、福神、战神、大神、护羊神等,鬼有饿鬼、鬼魅、厉鬼等。党项人认为对神要尊崇、祭祀、供奉、祷告,对鬼则要用巫术驱逐、诅咒。在西夏巫师为人们祈祷神明、驱逐鬼魅、占卜吉凶。这种习俗一直延续不断,如在连年的战争中,党项人出兵打仗的事情,也要事先卜问吉凶,之后则完全按卜辞的指示去做,不惜代价。又如在死人出殡时,“卜人有时谓不宜从门出丧”,则党项人毫不犹豫“破墙而出”[3]
  党项占卜法有4种:1“灸勃焦”,即用艾草熏灼羊胛骨,以羊胛骨上被灼裂的纹路判断吉凶祸福;2“擗算”,即在地上劈竹子,计算数目以定吉凶;3“咒羊”,即在夜里牵来一只羊,焚香祷告,又在野外焚烧谷火,第二天一早杀羊,羊肠胃通畅预示吉利,羊心有血则意味兵败;4“矢击弦”,即用箭杆敲击弓弦,以其发出的声音判断胜负和敌至之期[4]
  在《梦溪笔谈》中对以羊占卜的“跋焦”有更为详细的记载:“西戎(党项)用羊卜,谓之‘跋焦’。卜师谓之‘厮乩’。以艾灼羊髀骨,视其兆,谓之‘死跋焦’。其法:兆之上为神明,近脊处为坐位,坐位者主位也。近傍处为客位。……又有先咒粟以食羊,羊食其粟,则自摇其首,乃杀羊视其五脏,谓之‘生跋焦’。其言极有验,委细之事,皆能言之。‘生跋焦’土人尤神之。”[2]
  西夏党项人在战斗中还使用一种“杀鬼招魂”的巫术:“夏俗不耻奔遁,败三日,辄复至其处,捉人马射之,号曰‘杀鬼招魂’。或缚草人埋于其地,众射而还,以为厌胜。”[5]党项语以巫为“厮”,负责占卜的巫师称为“厮乩”。
  西夏不仅盛行党项民族自己的占卜术,而且逐渐接受中原汉族地区传入的易卜。西夏著名学者翰道冲用西夏文作《周易卜筮断》,流行于国中。在科兹洛夫盗走的黑水城文献中有一些对于西夏占卜辞的记载,例如,骨勒仁慧于1183年编成的《五星秘集》,是关于星和行星的卜辞,有关于未来婴儿性别的卜辞,有乌鸦叫的卜辞,有用天上的云彩颜色判断吉凶的卜辞。在用天上的云彩颜色判断吉凶的卜辞中,冬季时,白天如果天上有云彩是黄色的,预示着将要有好收成;如果是青色的,来年将有虫灾;如果是白色的,将有疾病和死亡;如果是红色的,将会有战争;如果是黑色的,将有水灾。(注:[俄]聂历山西夏语文学[M]莫斯科:莫斯科出版社,1960年版,转引自陈炳应西夏文物研究[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324-325)
  1972年甘肃省武威县张义乡下西沟岘出土的两张西夏文卜辞残片,是以中原传统天干地支记日的占卜推算法,说明中原地区的占卜术已深入到西夏的社会生活中。卜辞第一张陈炳应先生译为:“寅后四变甲时安,己后四变丑时安,申后四变庚时安,亥后四变壬丑时安。月日长星……”第二张译为:“卯日遇亲人,辰日买卖吉,巳日……,午日求财顺,未日出行恶,申日万事吉,酉日遇于贼,戌日有倍利,亥日有喜事,……月□头□吉日”。[6]卜辞反映出西夏社会中晚期,商业活动兴盛。在党项人心目中祈求“买卖吉”、“求财顺”、“有倍利”,与西夏乾祐年间编纂的西夏文汉文双解词典《番汉合时掌中珠》记载的“以富为贵,以贫为丑”和“朝夕趋利”是完全一致的。
  
  二、西夏佛教的传播、发展与道教
  
  现 代 法 学 邵 方:西夏的宗教法
  佛教在党项立国前,已经开始兴起。西夏立国后,统治者极力将佛教定为国教,西夏政权大开“以佛治心”的国策,佛教在西夏盛极一时,与西夏政权相伴始终。佛教在西夏广为流行,发展为国教的同时,道教在西夏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西夏王权与宗教,主要为佛教紧密结合,而佛教又为西夏政权的稳固和合法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西夏佛教的传播和发展
  党项内迁到河西、陇右地区后,与当地汉族和其他各族人民交错杂处,往来频繁,而这一带本身就是佛教信仰兴盛的地区。党项周边的汉、契丹、回鹘、吐蕃等民族已经信仰佛教,党项族也必然受其影响。其居住地区的近邻,有诸多著名的佛教中心,如五台山、天水麦积山等,对于佛教在西夏的传播也起了积极影响。早在李德明时期,就曾派遣使者到五台山敬佛供僧,佛教在党项王族中已经盛行。到元昊时,更加快了推行佛教的步伐,史称元昊通晓“浮图学(佛学)”,也曾遣史到宋朝佛教胜地五台山供佛。元昊曾下令以每一季第一个月的朔日为“圣日”,要求官民礼佛。《西夏书事》卷十八记载:“曩霄(元昊)五月五日生,国中以是日相庆贺。旧俗止重冬至,曩霄更以四孟朔为圣节,令官民礼佛,为己祈福。”这种用行政命令扶植佛教的作法,将佛教推上了更高的地位。西夏文的创造为翻译佛经,大规模发展佛教奠定了基础。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7年),元昊“于兴庆府东一十五里役民夫建高台寺及诸浮图,俱高数十丈,贮中国所赐《大藏经》,广延回鹘僧居之,演绎经文,易为蕃字。”[5]212元昊以后的历代西夏皇帝也都大力推行佛教,多次向宋朝求取佛经,大建佛塔佛寺,广兴佛事。
  西夏在接受中原佛教的同时,对吐蕃(藏传)佛教也采取兼收并蓄的态度。党项和吐蕃两族有着长期的交往。吐蕃佛教初祖噶玛噶举派法王都松钦巴( 1110—1193年),不仅在吐蕃影响很大,也深受西夏仁宗皇帝的崇敬。仁宗曾遣使入吐蕃专程迎请,都松钦巴未能前往,派遣其弟子藏索格西来到西夏。藏索格西被西夏皇帝尊为上师后,又组织力量大规模翻译佛经。吐蕃萨迦派第三代祖师札巴坚赞( 1149—1216年) 的弟子迥巴瓦国师觉本,也曾被西夏皇帝奉为上师。至少在西夏中后期,吐蕃佛教中的噶玛噶举派和萨迦派都已传入西夏。(注:
  班钦索南查巴新红史,黄颢,译,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转引自史金波西夏的佛教[J]法音,2005(9):21)西夏中期以后加速了藏传佛教的推行。在莫高窟、榆林窟及西夏境内的酒泉文殊山、肃北五个庙、永靖炳灵寺、玉门昌马下窟、裕固马蹄寺、武威天梯山、宁夏固原须弥山等石窟中,都有藏传佛教的遗迹。在著名的凉州感通塔碑西夏文碑铭中记有“感通塔下羌汉二众提举赐绯和尚臣王那征遇”的职称和人名,可知该塔寺中设有管理羌( 吐蕃) 族僧人和汉族僧人的僧官。藏传佛教在西夏佛教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二)佛教——西夏政权合法性的精神支柱
  西夏文字典《文海》中,党项人理解的“佛”,解释为:“佛者梵语,番语‘觉’之谓也,教导有情者是也。”西夏统治者将佛与情联系在一起,使得佛教具有教化民众的重要作用,而且也使得佛教在西夏有了广泛的民众基础。
  为了加强统治,西夏王朝定佛教为国教。西夏佛教发展的一大特点是皇室的直接参与。西夏皇帝、皇后在其先祖、先帝的祭日举行大型的佛事活动以示纪念,通过施贫救济的佛事活动,倡导慈悲行善的社会风尚。还有不少重要佛事活动也以皇帝、皇太后的名义实施。目前所能见到的西夏皇帝、皇太后御制的或大臣奉敕撰写的碑铭、发愿文、佛经序等有很多。西夏有众多的皇帝、皇太后所作佛经序和发愿文。
  现摘录夏神宗遵顼光定四年(1214年)《金光明最胜王经发愿文》如下:
  朕闻我佛世尊,以根本智,证一味真实义,得后因缘,开千殊妙法门。其中守护邦家,蓄积福智,兼备世俗胜意,利益今身后世者,唯此《金光明王经》是也。今朕安坐九五,事理万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夜以继日,思柔远能迩之法;废寝忘食,念泰国安民之事。以己之能,治道至于纤毫;顺应于物,佛力爱其普荫。是以见此经玄妙之功德,乃发诚信之大愿。则旧译经文,或悖于圣情,或昧于语义,复又需用,疏译并无。是以开译场,而延请番汉法、国、禅师、译主,再合旧经,新译疏义,与汉本细细校雠,刊印流行,愿万世长存。伏愿以此善本,治德绵长,六合俱洽,道转菩提,远传八荒。……复愿沙界有情,清业垢于法雨;尘刹众生,除愚暗于佛光。(注:转引自聂鸿音西夏遗文录[A]//《西夏学》第2辑,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163《金光明最胜王经发愿文》为西安市文物局藏本。)
  “‘宗教统一’成为唐古特(西夏)王室和摄政政府强化其权力的重要工具。夏政权不仅仅是一个王朝,和同时代的汉族、契丹一样(宋、辽),它也在宣称和追求一个帝国统治广袤地域和众多民众的合法性。尽管其主要形式和创建国家的动力来自中国,唐古特建立国家的实践结果必然影响到社会(亲属制)结构、生存方式、习惯法、宗教信仰、历史和地理环境、政治需要和抱负,但是,顽强地保存党项民族自身的特性,在西夏帝国的兴衰史上,是一个突出的特征。”[7]
除了佛教在西夏广泛盛行,成为西夏的国教外,西夏还存在道教及多神信仰。特别在党项皇族中尤为突出,他们在笃信佛教的同时,仍然崇奉其他神灵,但是,西夏统治者信奉佛教和其他宗教的目的均在于维护西夏帝国的统治秩序。在西夏中后期,多神信仰仍有很大影响,如,夏仁宗仁孝乾祐七年(1176年),在甘州黑水河边立黑水桥碑,祭告诸神,求得水患永息,保护桥梁。碑文正反两面分别用汉文和藏文书写。汉文碑文如下:
  敕镇夷郡境内黑水河上下,所有隐显一切水土之主,山神、水神、龙神、树神、土地诸神等,咸听朕命。昔先贤觉圣光菩萨哀悯此河年年暴涨,漂荡人畜,故以大慈悲,兴建此桥,普令一切往返有情咸免徒涉之患,皆沾安济之福。斯诚利国便民之大端也。朕昔已曾亲临此桥,嘉美贤觉兴造之功,仍罄虔恳,躬祭汝诸神等。自是之后,水患顿息。固知诸神冥歆朕意,阴加拥护之所致也。今朕载启精虔,幸冀汝等诸多灵神,廓慈悲之心,恢济渡之德,重加神力,密运威灵,庶几水患永息,桥道久长。令此诸方有情,俱蒙利益,祐我邦家,则岂惟上契十方诸圣之心,抑亦可副朕之弘愿也。诸神鉴之,毋替朕命 [8] 。
  仁孝帝的敕文中提到了山神、水神、龙神、树神、土地神等多神,并且还赞美了贤觉圣光菩萨的慈悲嘉美。敕文中的诸神虽然被列在祈祷之中,但却要听从皇帝的敕命,由此,不难看出诸神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协同皇帝治理国家。
  西夏仁宗帝时,与佛教僧侣尤其是吐蕃高僧之间建立起的一种特殊关系,导致了西夏帝师制度的产生。在西夏史料中记载了数个高级僧人的名字和尊号,藏文史籍则记载了噶举派和西夏王廷之间的密切关系。西夏文和汉文史料(佛经、碑铭、世俗文献、敦煌题记)以及党项遗民刊印的文献,提供了西夏佛教建置情况。早在第一代皇帝嵬名元昊统治时期,广泛的佛教建置已具雏形。佛教建置在12世纪兴盛起来,并在仁宗及其继承者的扶植下得以扩大。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在管理着僧侣的事务和财产。西夏法典记载了僧侣可以作为“大小官吏”进入内宫,享有极高的地位。
  美国学者邓如萍认为西夏外戚任得敬摄政期间礼崩乐坏,任意侵犯王权,西夏王朝12世纪中后期颁布的法典,正是效忠于嵬名氏的人们对此的反应。而建立帝师也是另一种反应,以此增强君主的圣权,保护其地位的神力。仁宗怎样看待自己以及帝师的地位,可以从其御撰的大量佛经序言和发愿文中看到,仁宗把自己描绘成一个毕恭毕敬、一丝不苟的君主,一个虔诚的佛教行家里手,一个法与民(藏、番、汉)的有钱有势的保护人,一个在其帝师直接权威下所设大量佛教机构的诚惶诚恐而又至高无上的大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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