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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的理论依据

[作者:程元恒 严振书[来源: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论文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依据;方法论原则;本质规定;价值目标;基本特征

  论文摘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基本标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的理论依据,主要由马克思方法论原则、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基本特征四部分组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基本标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的理论依据。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主要由马克思方法论原则、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规定、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和基本特征四部分组成。坚持马克思方法论原则和社会主义本质规定、价值目标和基本特征,并从本国实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的实现形式,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条基本经验。 
  一、方法论原则:必须把社会主义置于现实基础之上 
  理论思维的成熟是党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要进行深入的理论思考,最重要的前提是要有科学的思想方法。以往我们对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论述,习惯于按照社会主义所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来理解社会主义,因而往往侧重于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特征的预测,而对于社会主义所提出问题的根本方法及基本价值关怀却有所忽视。所以,一旦这些解决问题的方案失败了,就认为是社会主义的失败。用这种思维方式看待问题显然这是不足取的。 
  马克思主义认识社会主义的根本方法论原则是必须把社会主义置于现实基础之上。因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他们在分析空想社会主义存在的种种缺陷时,指出“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2],并把客观实践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马克思主义关于“必须把社会主义置于现实基础之上”的方法论原则主要表现为三个层次:一是来源于实践,同具体的客观实践相“结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产生于实践,但实践是动态的,又要因时因地同具体的时间相“结合”。正是这种“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及其社会主义观的发展。把马克思主义看成僵死的教条,不分时间、场合、国情,照搬照抄,实践已经证明必然要招致挫折和失败。二是接受实践的检验,不断补充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的每一个具体观点和结论都是适合现实的,它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要根据检验的情况加以修正、补充和丰富。三是在实践中继续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及其社会主义观,必然不断面临着当时所未有的许多新情况、新变化、新矛盾、新问题,这就需要后来者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对新的实践做出新的判断和创新,以指导社会主义事业永不停顿地前进。 
  二、本质规定: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规定性,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其他社会的根本标志,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 
  1.社会主义本质是由马克思、恩格斯揭示出来的。他们在批判旧世界过程中发现新世界,通过理性地扬弃资本主义文明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本主义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3]。恩格斯在1894年1月9日致卡内帕的信中,应《新世纪》周刊“用最简短的词语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的请求,摘下了这段话作为答复。他说: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上面这句话,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既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经济形态。”[4] 
  2.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平等而完整的发展,包括人的需要、人的能力、人的社会关系、人的活动、人的个性等充分发展;人的自由发展即作为主体的人自觉、自愿、自主的发展,不受环境和他人的支配而具有意志与行为自由,按照自己的愿望、兴趣和爱好发展自己多方面的才能,充分地展示和发展自己的个性,人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身的主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是人发展的一种最理想的状态。完全达到这种状态需要经过一个不断提高、不断完善的渐进过程。 
  3.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和深化。社会主义国家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曾经发生过偏差。其表现:一是忽视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规定,甚至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问题当成资本主义的东西;二是把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与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混淆了,把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当作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偏差导致了实践的偏差,影响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社会主义认识、再认识的深化,小平同志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新的概括。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5]这个新的概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达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些都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条件。这个新的概括,是针对“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观”、“阶级斗争的社会主义观”和“穷社会主义观”等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念,针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针对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时代特征提出来的,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推进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在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实行的思想解放和所获得的基本成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关键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解放。”[6]在“七一”讲话中,江泽民同志依据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出发,明确把人的全面发展提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认识,把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党的历史任务,从而把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国共产党人把以人为本确立为发展观的选择,进一步升华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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