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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电视舞蹈的美学研究

[作者:5189lw[来源:论文]| 打印 | 关闭 ]

1989年春节晚会上,白族舞蹈家杨丽萍表演的《雀之灵》给电视观众带来了极大的审美享受。
1995年春节晚会上,年轻男舞蹈演员黄豆豆表演的《醉鼓》富有震撼力,荣获当年"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歌舞类二等奖。

1998年杨丽萍以舞蹈《梅》,黄豆豆以舞蹈《龙腾虎跃》,摘取当年  "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歌舞类大奖。

从电视中我们看到,杨丽萍修长的身材极富形式美感,所表现的孔雀婀娜多姿、惟妙惟肖,她用细长而神奇的手臂模仿孔雀的头冠颈项,充满着生机与灵动的气韵,令人如醉如痴,赢得了现场与电视机前观众的一致喝彩!这是艺术对生活的升华!孔雀舞的巨大艺术感染力是"舞蹈摹仿论"的最形象诠释。同时,舞蹈在大多数情况下更被看作是人类情感情绪的抒发,格罗塞就曾说过,在所有的艺术中,"再没有别的艺术行为,能像舞蹈那样的转移和激动一切人类"了  ,我国早在汉代《毛诗序》中即认为舞蹈是抒发人类内心情感的最高最后形式。对于青年舞蹈冠军黄豆豆表演的《醉鼓》,现场与电视机前的观众都看到了,但是作为有真实空间的舞台艺术的欣赏者与通过荧屏传播的媒介艺术的欣赏者,二者对同一舞蹈的反应却有着差距。观看这个舞蹈时我是坐在电视机前的,听到来自现场观众的掌声与叫好声发自肺腑、不绝于耳,远远超出其它节目的受欢迎程度,《醉鼓》作为舞台艺术的成功表现,是对"舞蹈表现论"的形象诠释。而遗憾的是,我和坐在电视机前的所有观众一样未能深切感受到这个舞蹈带来的审美震撼与冲击,对《醉鼓》热烈激昂、富有动感的气势,以及黄豆豆高超娴熟舞蹈技巧的感受都不及现场观众深刻。我们的问题是:在现场引起如此轰动的舞蹈为什么没有给荧屏前的电视观众带来相同的震撼?这是作为舞台艺术的舞蹈进入电视媒介后应当认真思索的话题。  

矛盾的普遍性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充满矛盾的聚合体,优点与缺点始终相伴生。电视媒介的诞生也一样。在传送图像上,电视有其优长亦有其明显的局限。这种优长表现为电视图像适于刻画细节,对体积较小、运动速度较慢的物体有着卓越的表现力,例如人的面部表情(所以电视上常用特写镜头)、杨丽萍手的局部动作、舞姿的舒缓柔美运动等等。而电视的缺点亦是明显和难以克服的,其中包括难于刻画体积较大或者运动速度较快的物体。请看人眼与摄像机的对比图表--  人眼与摄像机的对比

对比的对象对比的内容  人的眼晴  摄像机(镜头)

视宽度  大  小

焦点变换状况  迅速而灵活  慢而迟钝

微观能力(最近观察、近摄)  一般  强(特写镜头等)

物体变形  超近观察不变形  近摄容易变形

从图中我们看到,人的肉眼与摄像机相比,在审美上互有短长。对于通过电视传播的舞蹈艺术来说,摄像机的表现力远远不及人眼。由于舞蹈是以人体动作为物质媒介的典型的动态艺术,需要审美者的视焦点变换迅速才能跟得上频繁变化的舞姿动作,而摄像机的天然局限决定着它的焦点变换无法象人眼那样快速而灵活,所以对于快速变化的舞蹈动作的传达就显得力不从心。同时,从视宽度来看,人眼也明显优于摄像机,人眼在欣赏个体的舞姿动作时对群体的舞姿以及其背后依托的场景环境能够一次性地捕获到,其视宽度与整个舞台的宽度相当,可将众多的审美对象有层次地一并摄入眼中;而摄像机却只能通过画面切割一件一件地转换出去。
2、电视舞蹈的局限

黄豆豆舞蹈之所以未能产生杨丽萍舞蹈那般的审美轰动,并不是他舞蹈本身的问题,而是电视媒介的局限造成的。就《醉鼓》来说,虽然电视图像也试图将黄豆豆舞蹈的激烈动作传播出来,但是,为了让观众看到舞姿动作变换的细节,就必须把镜头拉近,这样造成的副作用是人体被放大了--黄豆豆的人体充满了整个画面甚至都装不下了,一个物体如果过大、超出了人们的视觉把握能力,就会对审美产生威压,这一点,亚里士多德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明示过,"一个美的事物--一个活东西或一个由某些部分组成之物--不但它的各部分应有一定的安排,而且它的体积应有一定的大小;因为美要倚靠体积与安排,一个非常小的活东西不能美,因为我们的观察处于不可感知的时间内,以致模糊不清;一个非常大的活东西,例如一个一万里长的活东西,也不能美,因为不能一览而尽,看不出它的整一性……正如身体,亦即活东西,须有长度(以易于观察者为限)一样"  。电视荧屏的咫尺见方空间,使其要么只能顾及舞蹈的整体性(通过打远景镜头实现),要么只能顾及舞蹈的细节变换(通过打近景和特写镜头实现)而不能像人类眼睛那样将二者一次性地在视觉中实现。于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情形就是这一舞蹈场面的不断切换,时而是近景特写刻画细部,时而是远景展现舞蹈的整体气势,于是镜头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忽近忽远、忽快忽慢--一个原本整一完美的舞蹈就被镜头切割得七零八落……而在剧场审美中,观演《醉鼓》的双方有着恰当的距离,能够结成特定的审美场,现场观众的肉眼视力范围能够将舞台上的表演者包容起来,舞者的整体舞姿韵味与细部的技巧动作变换尽在观者的视觉掌握中,能够恰到好处地观赏到整体美与细节美,对于舞蹈表演者的感觉"不是太大也不是太小,而是恰到好处"。对此,美国舞蹈文化史学者瓦尔特·索雷尔曾经指出,"在剧场中,我们在舞蹈演员经验动作的同时也经验到了动作;而在电影中的舞蹈里,我们的经验成了摄影机的经验。摄影机成了唯一的解释者和独裁者。现实得到了重构、重组,而我们的眼睛则被迫以摄影机的方式去看这个世界,但已带上了不同的逻辑。"  大屏幕的电影尚且如此,小平面的电视便更是这样了。与歌曲、相声、小品等艺术形式相比,只有舞蹈的美被电视损害得最大。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是舞蹈艺术被电视兼容后产生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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