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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先秦“中和”美学思想

[作者:张 亮 三、“中和”在古代各学派思想中的渗透[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实质上是孔子心目中的“仁”的一种历史呈现。既符合礼的外在规定性又符合其内在情感的约束,并且不断地进行美德体验,仁就能转为“乐”。所以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种以“仁”为乐的体验,既是一种伦理的理性体验,又是一种审美的情感体验。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先秦儒家的审美观是肯定人的,对社会人生采取一种积极入世的文化态度,其审美的宗旨在于追求“天人合一”,要求通过人的社会实践,尤其是伦理实践达到这一境界。儒家的全部学说是人学,它所反复论证的是做人的标准以及如何做人,具有浓重的伦理色彩。它所倡导的“天人合一”的美学是天道向道德化的转化,因而,天道也被道德化了。   2、道家:道家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家论“和”是从“道”的“天人合一”来引出的。《老子》把道当作宇宙万物之源,即所谓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以道为宇宙运动的规律,所谓“反者道之动”,这说明以道为基本范畴的老子哲学,首先是从自然出发的。老子论道,也牵涉到人生社会,把道看成是贯融于现实人生的生活准则,这便是老子所谓“道之用”,德也。道为体、德为用,体用不二,整部《老子》是以道经与德经构成的。“道”偏重于从自然立论,而“德”则偏重于从人生立论,其中的自然、人生不可偏废的态度,是关于道的天人合一的一元论哲学。   然而,老子的“道”就是“无为而无不为”。老子认为纯自然的状态是人类最理想的状态,实行自然无为的原则是治理国家和社会、使社会摆脱文明所带来的种种灾难的唯一正确有效的途径。因此老子就把他所说的“无为而无不为”提升到了支配整个宇宙的高度,并依据古代已取得的某些自然科学知识,给以哲学的论证,得出了他所谓的“道”。   老子反对儒家提倡的忠、孝、仁、义之类的伦理道德,认为这些道德规范的产生正是个体与社会不和谐、不统一的表现,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要想恢复“大道”,即个体与社会和谐的理想,必须摒弃这些伦理规范和功利,这样才能“无为而无不为”,这是对于社会的要求。对于作为个体的人来说,老子提出了“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主张,要求恢复到人的自然本性,像“婴儿”那样天真无邪,素朴无瑕。认为如果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就铲除了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天下就可以实现“无为而治”了。于是老子提出了他“小国寡民”的美好社会理想。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这是一种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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