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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西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邓家富[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贵州段的生态保护状况直接影响广西西江流域的生态状况;滇、黔、桂三省对西江的生态保护则直接影响下游的广东省。由于西江广西段的径流量最大,流域面积最广,因而,西江流域广东段受益的最大来源应该是广西对境内西江流域生态治理。流域生态治理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某一流域范围生态治理的好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流域下游地区的生态状况。而生态治理正外部性的存在往往造成生态治理者“私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的偏离,使生态保护产品供给水平低于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时应有的水平。简言之,下游广东省免费搭上了广西对境内西江流域生态治理的“便车”,一定程度上影响厂西开展西江流域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3 完善广西西江流域开发中生态补偿的对策 3.1 改变传统“单中心”的管理模式,促进生态补偿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合作共治 3.1.1 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并强化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功能 多数学者认为,政府职能边界的起点是“市场失灵”,即在现有制度条件下,市场机制难以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有限、责任与服务型政府是势在必行的。正如戴维.奥斯本等人所言,政府的职责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掌舵的人应该看到一切问题和可能性的全貌,并且能对资源的竞争性需求加以平衡。划桨的人聚精会神于一项使命并且把这件事情做好o"因此,在实施生态补偿过程中政府应尽可能发挥更大的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功能,做一个政策的宣传者,一个游戏规则制定的主持者,一个竞赛的裁判人,而不是做一个全能型管家。具体地,第一,做好生态补偿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补偿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培育人们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意识并形成生态资源有偿使用的生态补偿新观念。第二,制定实施生态补偿的规章制度。依据上级生态补偿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生态补偿的各项实施细则,理顺柏关利益主体的权、责、利关系,有效指导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加强生态补偿工作的监控与考评工作。 转变政府职能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政府角色与职能的转变需要以政绩考核评价标准的转变为基础,即从GDP为主向绿色GDP为主的转变。第二,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意味着责任的减少,甚至转变后承担的责任更大了。 3.1.2 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的有效结合 从资源配置方式上看,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的实践模式主要有政府,市场,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三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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