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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以经济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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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破坏力影响度极大的有组织犯罪,其成因可以说是相当复杂的。从经济视角分析其犯罪投入和犯罪产出, 可以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增加现实成本中的行为性成本和物质性成本的投入, 可以相当大比例降低心理惩处成本和预期惩罚成本, 进而从广度和深度上相当规模的拓展和垄断地下经济, 使之几何级倍数增加犯罪收益, 从而有可能达到犯罪效益的最大化。所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动因, 更有利于预防和控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关键词: 地下经济 犯罪成本 惩罚成本 犯罪收益


一、“地下经济”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之所以极其猖獗、影响力、破坏力极大,是有其违法犯罪活动经济基础的,其经济基础就是“地下经济”。那么何谓“地下经济”? “地下经济”一般是指逃避政府的管制、税收和监察,未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其产值和收入未纳入国民生产总值的经济活动。“地下经济”活动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可谓无所不在,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经济黑洞”。地下经济在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其生存状态不尽相同。关于“地下经济”的称谓很多,各国对这种经济的名称饶有趣味他说明了它在各国的经济构成和伦理地位:德国称之为“影子经济”,法国名之为“秘密经济”,意大利冠以“潜在经济”之名,英国和印度则呼为“黑色经济”。一直到70年代后期,意大利经济学家杰尔吉·弗阿(GiorgioFua)提出“地下经济”这一概念,国际上才算是统一了这个称呼。对地下经济的界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经济与管理大辞典》概括得比较全面:“地下经济是指官方控制不到的经济活动,这类经济活动不纳入官方统计的国民生产总值之内,不向政府申报和纳税。它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对外不公开的非法经济活动,如地下工厂、黑市交易、地下金融机构、毒品买卖、非法卖淫等等,这类经济活动可以称之为黑色经济活动。2.通过合法经营单位取得非法收入的经营活动,如第二职业、偷税漏税经营等等。这类地下经济一般只向税务部门申报一项经营活动,对其它经营所得少申报或者不申报,从而获取非法收入。”地下经济的存在是全球性的现象,只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经济体制和不同的政策下,地下经济的生存状态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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