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知源论文网 > 政治类论文 > 政治探讨 > 正文阅读资讯:苏区时期的“赤白对立”——阶级革命中的非阶级现象

苏区时期的“赤白对立”——阶级革命中的非阶级现象

[作者:5189lw[来源:知源论文网]| 打印 | 关闭 ]
区的单向运动,且由于对当地具体情况不了解,行动往往失控,鄂豫皖“红军到了白色区,赤区农民就去运输粮食,有些运输队,甚至红军到了那里,他不管是农民的是地主的,什么东西拿了就走”[17] (p242)。中央苏区有些部队“打土豪弄成找给养饱口腹的简单意义。当打土豪时,情愿放弃土豪不捉,不愿放走一个猪子和鸡子,结果不要宣传,不把大部财物发给群众,不贴条子,捉得的土豪也不捉。用枪打猪,吓跑老百姓”[18]。这种乱打土豪的行为使一些地方力量强大地区极易因此组织起来,与中共进行武装对抗。而在土著居民和客家人混居地区,也往往在土客矛盾基础上又增加赤白矛盾,使两者对抗进一步加剧。当时有报告谈到湘鄂赣情况:“边境各县的居民客籍人(广东潮梅人)占半数,土籍与客籍已成了两个对敌,尤以铜鼓为最甚……地主利用家族关系组织反革命的武装,向客籍民众进攻(因为客籍民众是革命的),演成土客界限的斗争,是分散无产阶级战斗力的,是模糊阶级斗争的。”[19] (p205)

       二

    苏维埃革命时期,中共以发动群众革命为己任,对群众利益、群众情绪始终予以高度重视。赤白对立现象出现伊始,中共各级部门就已有所意识,随着其范围的扩大和危害的增长,更予以高度重视并力图加以克服。1931年中央苏区第二次反“围剿”前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严厉批评了红四军“在水南烧土豪房子时烧了一条街”[20] 的错误,责令公开作出赔偿。当计划进攻和赤区有强烈对立倾向的七坊时,更明确要求:“到七坊后要开和平会,立和平公约,第一条要两方不再相打,大家一起打土豪。”[21] 中革军委总政治部告诫游击队:“在每次进攻反动统治区域之前,必须对自己部队及参加斗争的群众宣传纪律,绝对禁止侵犯贫苦群众的利益,不准乱烧他们的屋,不准乱杀他们的人,不准乱拿他们一点东西……豪绅地主的谷子衣服猪牛用具,原则上要完全发给当地贫苦群众,这是发动群众的斗争的必要策略。游击队和参战的红色群众决不可取得太多,因为倘若游击队取得太多了,不但不能发动群众起来对当地豪绅地主阶级进攻,并且有引起当地群众的地方界限姓氏感情继续受豪绅地主欺骗,对抗红色群众的危险。”[12] 同时,各苏区都作出决议,要求严控赤白对立的发生,主要包括:“整理游击队……严格执行纪律,反对乱烧、乱杀、乱抢”;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