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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孝道回归与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再定位

[作者:Wh1010| 打印 | 关闭 ]
掀起中国农村养老模式的又一次革新。政府财政力量有限,对农村老人的补助力度较小,国家制度化的养老安排已不能真正适应农村养老的需要,农村子女分担养老模式的功能极大地凸显出来。 

    (四)老人的自我养老意识与农村家庭养老保障 
    随着社会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老年人不仅有生存问题,而且有发展问题,不仅有物质生活需求,而且有精神生活需求,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正在进入现代老年生活范畴,养老功能也分解为经济赡养功能、生活照顾功能、精神慰藉功能等。作为农村劳动者,大多数未享受退休养老金,无论自养还是他养都是家庭、个人与社会共同运作的。在经过一系列的经验和教训之后,农村老人开始注重自身的安全意识、独立意识和自强意识等自我养老意识的强化,在进入老年前或老年后会进行必要的经济储备、健康储备和情感储备,以预备应对有可能不期而遇的“风险”,为养老做好准备,保障晚年充分享受老有所养的权利。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亲爱的情感基础由此产生,有助于传统孝道的回归,从而在代际公正的基础上实现了家庭内部的和谐,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三、农村家庭养老保障的再定位 
    学界有关孝道研究的主流观点大多只是停留在孝道为什么会衰落,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解决对策这些方面。如聂洪辉、揭新华认为,孝道的工具化和家庭的奴化教育,使得孩子缺乏理性精神,结果,子女在掌握家庭权力后又走向不孝。必须将平等意识、协商精神、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引入家庭,将父母对子女尊重、民主平等作为亲子关系的基本准则,形成新的家庭文化。诚然,1949年以来,农村的孝道观念遭遇了功能错位、功能缺位,经历了一系列波折,但是,已开始逐步回归到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的本位,最终向着社会主义新孝道伦理的方向发展。一直以来,农村的家庭养老保障都是我国多数农民的首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模式仍占养老保障总数的90%以上。
需要生活上照料的老人95%以上住在家庭,即使是比较富裕的农村老人入住养老院,他们仍离不开家庭,也需要家庭成员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安慰。这说明,很多老人不能接受在养老院终老天年的方式,他们选择的是在家庭度过自己的垂暮之年。在物质文明发展到较高阶段时,人们更需要精神文明,需要家庭的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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