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农民的讨债之路看乡村债务化解困境
财政转移资金仅有840万元,由于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力度小,入不敷出,各乡镇为了完成乡村道路,农田水利、村级征地建设等公益性事业,只好靠贷款、拆借或拖欠承包商工程款。如果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转移资金保运转都非常困难,还债就几乎不可能了。
从目前的形势看,不仅还债困难重重,而且新农村建设还可能成为乡村新增债务的诱因。借助新农村建设的强劲东风,不管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地区,都在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必然会导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乡村债务的刚性增长趋势。从近年来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乡村新增债务的现象非但没有禁止反而十分普遍。
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以上,其中省市级政府债务约占一半,县、乡两级政府各约占1/4,而且地方政府债务还在以每年200亿的速度递增。乡村负债由于前期的长时间失控,现已构成强大的财政风险,因为几乎大部分乡村负债总额都已超过当年收入,有的甚至数倍。由于核定口径不同,加之信息来源渠道不完善,账外隐性债务难以准确统计。一些学者根据局部调查推断乡村债务规模在3000~10000亿元不等,不仅经济实力弱的乡村有负债,经济实力较强的乡村也有大量负债。债权人结构复杂,债务风险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
乡镇政府“欠债难还”难在哪里?
一是难在“没钱还”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通过事权、财权的划分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但却没有解决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矛盾,导致省级以下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严重错位。分税制运行十几年来,财力逐步向中央集中,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则相应下降,省级以下各级政府也出现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的趋势,使得处于政府层级最低的乡镇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不对称,县乡政府的“三要素”(财权、事权、财力)严重失调。
化解乡村债务,关键是增加基层政府的财力,这需要完善和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目前各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的项目较多,但具有均等化作用的只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以新疆为例,1995-2006年,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从24.34亿元增加到205亿元,将近地州以下可用财力的50%。从绝对数看,地区财力转移支付额每年都在增加,但增长较为缓慢。农业税取消后,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等使得各地区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基层政府自身化解巨额债务更是困
从目前的形势看,不仅还债困难重重,而且新农村建设还可能成为乡村新增债务的诱因。借助新农村建设的强劲东风,不管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西部欠发达地区,都在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必然会导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乡村债务的刚性增长趋势。从近年来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乡村新增债务的现象非但没有禁止反而十分普遍。
一项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以上,其中省市级政府债务约占一半,县、乡两级政府各约占1/4,而且地方政府债务还在以每年200亿的速度递增。乡村负债由于前期的长时间失控,现已构成强大的财政风险,因为几乎大部分乡村负债总额都已超过当年收入,有的甚至数倍。由于核定口径不同,加之信息来源渠道不完善,账外隐性债务难以准确统计。一些学者根据局部调查推断乡村债务规模在3000~10000亿元不等,不仅经济实力弱的乡村有负债,经济实力较强的乡村也有大量负债。债权人结构复杂,债务风险已到了十分严重的程度。
乡镇政府“欠债难还”难在哪里?
一是难在“没钱还”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通过事权、财权的划分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但却没有解决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的矛盾,导致省级以下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严重错位。分税制运行十几年来,财力逐步向中央集中,地方财政收入所占比重则相应下降,省级以下各级政府也出现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基本事权却有所下移的趋势,使得处于政府层级最低的乡镇履行事权所需财力与其可用财力不对称,县乡政府的“三要素”(财权、事权、财力)严重失调。
化解乡村债务,关键是增加基层政府的财力,这需要完善和规范省级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目前各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的项目较多,但具有均等化作用的只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以新疆为例,1995-2006年,地区财力性转移支付从24.34亿元增加到205亿元,将近地州以下可用财力的50%。从绝对数看,地区财力转移支付额每年都在增加,但增长较为缓慢。农业税取消后,农村综合改革以及新农村建设等使得各地区的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基层政府自身化解巨额债务更是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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