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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题材与歌剧音乐剧创作浅议

[作者:未知[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摘要:在当代歌剧音乐剧创作中倡导现实题材并提高其思想艺术质量,是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当代艺术家必须承担的时代使命和创造使命。准确理解现实题材与创作自由、与歌剧音乐剧艺术规律、与“三性统一”的辨证关系,努力克服种种与改革开放时代潮流不相适应的不良创作风气,纠正某些作品中普遍存在的价值观念偏斜,便是达此目标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改革开放  现实题材  歌剧音乐剧创作  价值评判 

    文化部举行 2008全国歌剧音乐剧现实题材创作研讨,当然体现出政府的一种创作导向,即在中国歌剧音乐剧创作中大力提倡现实题材。按笔者理解,文化部领导之所以要做这样的提倡,可能对近年来我国歌剧音乐剧创作有两个不满意: 其一是对现实题材的关注程度和表现热情都很不够 ,导致剧目数量的偏少;其二是对现实题材的表现深度和艺术质量均不到位,导致精品佳作的缺乏。 
    其实,对于现实题材保持高度的关注和表现热情一直是中国歌剧创作的优秀传统,并诞生了一系列优秀剧目;改革开放30年来,也有不少现实题材的作品问世。只不过,新时期艺术家在这方面的努力和成就,与我们所处的这个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与无比丰富鲜活的当代现实给予我们的创作激情与灵感、与广大观众对于歌剧音乐剧艺术的热切期待 、与当代艺术家应当承担的历史使命相比,依然不相适应,仍有一段距离。
    为要将政府的提倡化为剧作家、作曲家的自觉行为和充满艺术魅力的舞台演绎,有一些理论问题需要探讨 ,有一些创作难题亟待解决,有一些不 良倾向必须克服。笔者选取以下四个命题分别论述。
    一、 创作自由与现实题材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曾指出:“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摸索和逐步求得解决。这方面,不要横加干涉”②。艺术家的创作自由,自然也包括“写什么”和“怎样写”的自由,前者属于题材选择自由,后者属于风格表现自由。于是,如何理解“贯彻创作自由”与“提倡现实题材”的关系便成为一个必须探究的问题。
    题材选择自由,为文艺创作展开一个无比广阔的表现内容的天地。人类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可以成为艺术表现的对象——既可以是历史的、神话的、民问传说的和外国的,当然也可以是现当代的。因此,艺术家的题材天地逻辑地包含了现实题材,艺术家的创作自由也必然地包含着选择现实题材的自由。任何将艺术家对于现实题材的选择自由与表现自由排除在创作 自由之外或将两者对立起来的主张和做法,都是站不住脚的。 
    与 20世纪60年代“大写十三年”所导致的题材大一统完全不同,如今我们在歌剧音乐剧创作中提倡现实题材,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题材。多元时代的多元创作,其题材、风格、样式也必然是多元的,而现实题材是其中最值得当代艺术家热情关注和大书特书的一元。 
    在创作题材问题上,艺术家的创作自由还必然地包括创作自觉。当代艺术家是我们这个改革开放伟大时代的亲历者和见证者,不但因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冲突而引起的人间喜剧与悲剧亘古不变地在我们身边上演着新篇章,而此前从未有过的新故事、新人物和新风尚更激起我们的艺术灵感和创作冲动,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 、新矛盾和新争论也向当代艺术家们发出诘问,引起我们心灵深处的震颤与思考。一切有使命感和历史感的当代艺术家绝不可能甘于置身事外、对此无动于衷,而是作为改革开放建设者、创造者中的普通一员,怀着高度的创作自觉去主动亲近它们、拥抱它们,满怀诗情地用 自己所从事的歌剧音乐剧艺术去表现它们,积极参与、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 
    二、歌剧艺术与现实题材 
    歌剧艺术是人类最伟大、最神奇的天才创造。其创作过程之庞大复杂、综合元素之多元多样、内部结构之精微细密,为其他任何一种舞台艺术形式所无法比拟。据此有人说,当代生活日新月异,歌剧这个庞然大物的制作周期很长,对外反应较慢,因此更适宜于表现古典题材、历史题材和神话传说题材而较难表现现实题材。 
    这个说法同样站不住脚。先看欧洲的歌剧和音乐剧:在欧洲歌剧史上被誉为不朽经典的《费加罗的婚礼》和《塞维利亚的理发师》,对腐朽贵族制度的无情鞭笞 、对于第三等级的热情赞颂,反映了欧洲新兴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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