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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与高鹗语言特点之比较

[作者:李杰[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从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所使用的语言中,我们可以看到明显的吴语痕迹。如:签签、促狭、狼炕、人客等。
  从“吃”、“喝”二字看两者语言的不同:“吃”接液体时是吴语方言,意义相当于普通话中的“喝”。如:“吃酒”,而“喝”这属于北方方言的词语。我们可以从《红楼梦》不同版本“吃”、“喝”二字的数量,看出曹雪芹与高鹗的语言对吴语方言使用的不同,这个差别主要反映了两位作者方言上的差异:高鹗说北方话,而曹雪芹则明显受吴语的影响。
  三、对于社会禁忌语的规避态度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所创造的人物语言完全合于人物的性格和说话的场景,不规避某些“社会禁忌语”,语言的口语化和个性化很强,人物一张口,他的身份地位、文化素养、性格特点便表现出来。在这一点上,由于高鹗是士大夫出身,他自然要规避某些“社会禁忌语”。
  如:对于粗话、脏字的规避。曹雪芹笔下的人物语言,完全从人物的身份、性格出发,从对话的情景出发,对某些粗话、脏字,和与封建制度相抵触的语言,即所谓“社会禁忌语”,未采取规避态度。高鹗可能由于传统世俗观念和对封建统治阶级的顾及,认为某些字眼不应见诸文字,因而在很多地方作了删改。如:《红楼梦》第四回是全书的总纲,这一回的回目原作“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一个乱字,异常鲜明的反映了曹雪芹对腐朽的封建吏治的批判态度。但高鹗将“乱判”二字改为“判断”,磨平了原著的锐利锋芒。
  四、语言简洁度的不同
  曹雪芹语言惜墨如金,充分体现了语言的简洁美。这种语言的“一字不可更”,也是曹雪芹所竭力追求的语言艺术境界之一。是《红楼梦》语言艺术的一个重要特色。
  如:对于人物形象神情用字的简洁。曹雪芹语言的简洁表现在他能极准确、精炼而生动地刻画出人物的神情,但是高鹗在这方面的能力显然不如曹雪芹。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语言的简洁度不如曹雪芹的好,而且他在程本中对于前八十回的文字地改动也使得《红楼梦》失色不少。如:刘姥姥到荣国府去打秋风,写她来到荣国府大门石狮子前,只见处处的轿马,便不敢进去,且弹了弹衣服,又叫了板儿几句话的描写。曹雪芹原著是“然后赪到角门前”但高鹗却改为“然后溜到角门前”。“赪”是北京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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