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准则会计核算的探讨
华远公司对本工程建造合同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9年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等 2000
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天宏集团 2000
贷: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2000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600
贷:应收账款—天宏集团 1600
华远建筑公司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2009年的完工进度=2000÷(2000+3000)×100%=40%
2009年确认的合同收入=5400×40%=2160(万元)
2009年确认的合同费用=(2000+3000)×40%=2000(万元)
2009年确认的合同毛利=2160-2000=160(万元)
结转营业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0
结转预收款项,确认的收入(2160万元)大于与业主办理结算价款(2000万元),差额部分通过“应收账款—暂估价”处理
借: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2000
应收账款—暂估价 1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160
同时登记备查科目:
借:工程结算—合同成本 2000
工程结算—合同毛利 160
贷:工程结算—合同收入 2160
工程结算三个明细科目发生额分别反映本年已确认收入2160元,成本2000元,合同毛利160元。
(2)2010年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2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等 2200
登记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天宏集团 2200
贷: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2200
2010年企业双方确认结算款中包含2009年已实现收入(160万元)未经业主天宏集团确认的部分,本次应冲减,抵减后的预收账款余额反映企业已与业主办理结算,尚未确认的收入。
借: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160
贷:应收账款—暂估价 160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800
贷:应收账款—天宏集团 1800
华远建筑公司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2010年的完工进度=4200÷(4200+1800)×100%=70%
2010年确认的合同收入=5400×70%-2160=1620(万元)
2010年确认的合同费用=(4200+1800)×70%-2000=2200(万元)
2010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620-2200=-580(万元)
2010年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4200+1800-5400)×(1-70%)=180(万元)
2010年年底该合同预计发生的总成本(6000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400万元),因此,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600万元,由于已在“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中反映了-420万元(160-580)的亏损,需对剩余的、未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180万元确认为当期费用。
结转营业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2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200
结转预收款项:
借: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16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20
预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420万元反映了已与业主结算,尚未完工工程。
同时登记备查科目:
借:工程结算—合同成本 2200
工程结算—合同毛利 -580
贷:工程结算—合同收入 1620
借:资产减值损失 18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80
工程结算三个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分别反映了本年已确认收入1620万元,成本2200万元,利润-580万元。其期末余额分别反映了该工程累计已确认收入3780万元,成本4200万元,合同毛利-420万元。工程结算—合同收入期末余额3780万元与预收账款期末余额420万元之和为4200万元反映施工方(华远公司)与业主(天宏集团)累计已结算金额。
(3)2011年有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7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
机械作业等 1700
登记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天宏集团 1800
贷: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1800
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2600
贷:应收账款—天宏集团 2600
华远建筑公司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
2011年确认的合同收入=(5400+600)-(21600+16.2)=2220(万元)
2011年确认的合同费用=5900-2000-2200=1700(万元)
2011年确认的合同毛利=2220-1700=520(万元)
结转营业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700
结转预收款项:
借:预收账款—天宏集团 22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20
同时登记备查科目:
借:工程结算—合同成本 1700
工程结算—合同毛利 520
贷:工程结算—合同收入 2220
本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办理完毕,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对该“工程结算”各明细科目进行核销,
借:工程结算—合同收入 6000
贷:工程结算—合同毛利 100
工程结算—合同成本 5900
2011年工程全部完工,将“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存货跌价准备 18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80
工程结算的三个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分别反映本年已确认收入2220万元,成本1700万元,利润520万元。其明细科目期末核销金额分别反映累计已确认收入6000万元,成本5900万元,合同毛利100万元。
通过以上实例操作,在整个会计核算过程中,“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都有与其相对应的结转科目,使各科目间的关系得到更为清晰、直观的反映。“工程结算”总账科目余额为0,无需在会计报表中反映,其明细科目反映了累计已确认工程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与未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贷方余额合计构成了施工企业与业主办理结算合同总收入;与“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合计构成了施工企业该项目已执行合同总成本。既体现其作为备查科目的作用,又便于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在相关报表项目填列中,可以根据会计科目性质、余额直接在相关位置填列,不需要几个科目间加减计算分析填列,既简单又便于理解;存货中“工程施工”余额反映企业已投入未完工工程的真实成本,很好地解决原处理方法中虚增存货的问题。
作者单位:厦门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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