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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金融危机对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影响与对策

[作者:尹兴宽[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三)外商投资的新趋势
  第一,从全球跨国投资的方式看,并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现阶段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仍是“绿地投资”,即投资建厂。这主要是受中国相对低廉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以及中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等因素所影响,但是,由于近年来中国自然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绿地投资”在中国的优势已不如周边其他国家,并购重组将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第二,跨国公司参与农业的形式不限于外国直接投资,还包括订单农业,如外国超级市场或食品加工商订立明确规定价格、数量、质量和其他要求的合同,来跨国采购农产品。目前,跨国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的订单农业遍及11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涉及到的农产品品种很多,有些情况下占农产品总量的份额也很大。食品加工和超市等跨国公司投资订单农业,使得跨国公司参与该行业的实际规模成倍扩大。2007年,农业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为320亿美元,但2005-2007年,仅投入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就超过400亿美元。
  
  三、进一步强化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对策
  
  (一)坚持吸引外资的基本政策
  最近两年,民间对于外资进入中国农业和粮食领域的质疑比较多。由于中国经济是一种投资驱动型经济,外资对中国投资具有巨大影响。当前,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以改善投资环境。中国在过去20多年中之所以成为全球化的少数赢家之一,与中国采取的正确地利用外资战略密切相关。目前中国国内资金供给较为充裕,然而跨国投资的实践表明,资金盈缺并不是决定资金流向最重要的因素,发达国家吸收了全球2/3以上的跨国投资,美国和英国是吸收投资最多的国家。这是因为,资本流动中搭载着技术、知识、管理、观念、人才、品牌、市场等要素,吸收外资与集成全球优势要素往往是“一揽子”的过程。这个特性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也是我们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主要着眼点。
  (二)继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看,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比实施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吸引外资更为重要。因为跨国公司和大多数外国直接投资的战略是从事长期投资和寻求稳定回报,不是短期资本流入寻求短期暴利和投机。对外资应重在实施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经济和商业环境以及制度框架的形成,加强社会网络和中间组织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修订、规范相关的法律制度等等。把引资转移到主要依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技术开发机制等制度依托上来,转移到主要依靠具有赢利性、开放性、公平性的国内市场及其竞争优势上来。
  (三)培育有竞争力的农业跨国公司,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
  参与全球生产体系,获取全球价值链上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的最终目的是能将自己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培育中国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然后逐步建立自己的国际生产体系,成为分工体系中的主导者。要实现此目的国内企业应该迅速向技术密集的深加工阶段转化,并积极培育自己的R&D中心,争取成为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所在地。同时,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幼稚和学习阶段企业的技术创新加以有效地保护。比如,制定缩小技术差距的政策,包括研发投资体制(比如国家技术创新体制),鼓励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建立研发联盟等。
  (四)对外资并购进行引导和规范
  外商以并购方式对华投资有所增加,但投资规模还不大。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外资并购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对并购交易的具体了解也不尽全面。并购的优点主要是:不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共享双方优势资源;困难企业可借此脱困,同时避免企业倒闭产生的集中失业压力。然而,并购对投资环境有较高要求:产权交易市场有一定发育,具有规范并购行为的法律框架,企业质量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可靠。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和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可以预计,未来外资并购会继续增加。以并购方式吸收外资存在特殊问题和潜在风险,因此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投资行为。从中国实践看,需要重点注意4个问题:一是防止垄断。并购有可能减少企业数量或加强龙头企业地位,导致垄断。应抓紧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严格加以约束。二是确保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控制力,对这些产业中的大型外资并购案要有审查程序和控制能力。三是完善并购价格决定机制,保证公开公平交易,发挥资本市场的定价作用。四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真正形成对资产收益和企业长远发展负责的体制机制,这是利用外资达到双赢的体制保障。对改革不到位·治理结构问题突出的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要加强监管,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
  (五)对订单农业进行规范和监管
  与传统的直接投资相比,订单农业显示出两方面的优势,一是不涉及土地直接占用和长期使用;二是可以将数量庞大的农户与全球农业生产链和世界市场对接。在中国,订单农业已经被接受并开始发展,出现了“公司加农户”的提法,但国内对订单农业还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政府部门对此进行专门的监管,整体上缺乏政策体系指引。因此,首先要在农业领域吸引外资方面建立针对订单农业的政策体系;其次,在这个政策体系下,制定措施推动订单农业更好地发展;再次,应将跨国公司通过订单农业对农业生产的介入纳入国家对“三农”政策支持体系中,并制定竞争、研发、基础设施等配套政策,在推动中国订单农业发展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户利益。
  
  参考文献:
  1、陈锡文.农业不能对外资简单地关上大门[N].经济观察报,2009-08-07.
  2、刘伟全.新形势下我国外资政策战略调整的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09(8).
  3、王得新.中国利用外资的新形势探析[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9(3).
  4、商务部网:http://www.mofcom.gov.cn/[EB/OL].
  5、江苏农业信息网:http://info.jaas.ac.cn/[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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