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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情感与理陛的异同—从中西德性的角度进行的诠释

[作者:崔丽萍[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   不乐无德。”   “仁之思也清,清则察,察则安,安则温,温则悦,悦则戚,戚则亲,亲则爱,爱则玉色,玉色则形,形则仁。”“智之思也长 ,长则得 ,得则不忘 ,不忘则明,明则见贤人 ,见贤人则玉色,玉色则形 ,形则智。”“圣之 思也 轻 ,轻 则形 ,形 则不 忘 ,不 忘则聪 ,聪 则闻君子之道,闻君子之道则玉音 ,玉音则形 ,形则圣。”①所引资料出自庞朴的《简帛五行篇校注》。学术界-/&~s简本《五行》为子思所作,而帛本《五行》说部是孟子所作,而且对简本《五行》经部的部分文字作了改动,本文也持这种观点,故认为简本《五行》所提 出的圣智仁义礼的关系是子思的观点,而帛本《五行》经部与简本《五行》经部所不同的仁义礼智关系是孟子的观点。   ②《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1144bl5~16,以下相同处只注编码。   ③亚里士多德认为求知是人的本性,即理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而分有理性的道德德性 ,是人的混合本性,而合于德性的生活是第~-iq-的。因此,我们将这种混合本性称为第二本性。 21的 态度 ”(苗:1105b25~26)“所谓 感受,我说的是欲望 、愤怒 、恐惧 、自信 、嫉妒、喜悦、友爱、憎恨、期望、骄傲、怜悯等,总之它们与快乐和痛苦相伴随。”(苗:1105b20—24)“德性就是以应该的方式、在应该的情况下感到快乐和痛苦”(苗:1121a4)“我们所说的是伦理德性,它是关于感受和行为的,在这里面就存在着过度、不及和中间。”(苗:1106b16—18)“此外,德性还和行为与感受有关,一切行为和感受都伴随着快乐和痛苦。这样看来德性就要与快乐和痛苦有关了。”(苗:1104b14—15)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德性首先是一种品质 ,是一种与感受、情感相关的品质,(如勇敢与恐惧相关,节制与肉体的快乐相关,温和与恼怒相关),是关于快乐和痛苦的德性。就是在与财物、接人待物等行为相关的德性中,也伴随着快乐与痛苦,也与情感有关,如“一个慷慨的人在钱财方面是好通融的,有时甚至可能受欺骗。因为,他并不珍视钱财,他对在应该花费的事情上没有花费感到不安 ,在不应花费的地方花费 了感到痛苦。”(苗:1121a4~8)所以,情感是亚里士多德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德性是对于我们的中庸之道,是一种具有选择能力的品质,它受到理性的规定,像明智的人那样提出要求”。也就是说,没有理性的指导,我们就没有办法到达德性,就没有办法避免过度与不及而命中中间和中庸。因此,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德性虽然与情感有关 ,是关于情感和感受的,但却是情感与感受的正确,“是要在应该的时间,应该的境况 ,应该的关系,应该的目的,以应该的方式”(苗:1106621—23)去感受和行为。所以,理性也是亚里士多德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先秦儒家和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中虽然都包含情感和理性,但是两者的地位并不相同,对于儒家来说,情感是德性的基础,也是理性的基础,其核心范畴是“仁”。“智”是实现“仁”的方法和手段,“仁”是“智”的主旨和依归。如:《性自命出》视真情为真性、性善:“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难不贵。苟有其隋,虽未之为,斯人信之矣。未言而信,有美情者也。未教而民恒,性善者也。”《五行》认为:“不仁不智”、“不仁不圣”;孟子也从情的角度论性善“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 ,乃所谓善也。”(《孟子·告子上》)并认为“智”的内含就是知道何谓仁义,“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 ;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二者是也。”(《孟子·离娄上》)而亚里士多德虽然认为德性就是对情感的正确态度,但是从对德性的定义中可以看出其对理性的重视,他认为德性受到理性的规定。伦理德性本身就是中庸和中道,是适度,但何谓适度则是由理性决定的。   此外,在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中,除了伦理德性之外 ,还20有理智德性,而理智德性是位于伦理德性之上的,沉思是最幸福的,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最高目标,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在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中理性占有至高的、至关重要的地位。   二、情感与理性不可分离   儒家的德目一般都是并列提出的,如:《论语·阳货》的恭宽信敏惠、《中庸》的知仁勇、《五行》的仁义礼智圣等,但是这些并列存在的德目在地位上并不是平等的,也不是完全分离的,而是相互蕴含、不可分离的。如:“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论语·里仁》)、“仁者安仁,知者利仁”(《论语·里仁》)。   在仁与礼乐的关系上,仁是礼乐的基础和内含,而礼乐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仁是高于勇和包含勇的德目,具有总德的性质,而勇是低于仁的,是总德仁的内容之一 ;在仁与智(知)的关系上 ,孑L子认为如果选择的居住处没有仁德,就不能称得上有真正的智慧,说明仁是智的目标和导向,没有仁就没有真正的智,而智是实践智慧,是知道什么是仁、知道如何成仁的智慧,智是仁的道路和途径,智以仁为旨归,包含在总德之仁中。而此处的仁虽然是总德之仁,但仁之本是“孝悌”(《论语·学而》),其延伸是“泛爱众 ,而亲仁”(《论语·学而》)是爱众人,故情感是仁的主要色彩。所以智与仁的蕴含和胶着状态说明了在儒家的德性中理性和情感是不可分的。这一点在《五行》和《孟子》中也有明显的表述。   《五行》的“不仁不智”、“不仁不圣”说明没有仁就没有真正的圣智 ,与孔子的思路一致,认为仁是圣智的旨归和基础 ,圣智的闻而知之和见而知之是知天道、人道,而 “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五行》),智的前提和基础是“忧”,是忧虑、思虑,而儒家所谓的忧虑主要指“天下 ”、“百姓”,是以仁爱为基础的。故子思说“不仁不智”、“不仁不圣”。此外,子思认为“圣智,礼乐所由生也”、“见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安而行之,义也。行而敬之,礼也。仁,义礼所由生也,四行之所和也。和则同,同则善。”(《五行》)见到贤人并知道其为贤人就是智慧,而知道了并安于知道的人道就是仁德,行人道就是义德,以崇敬之心去行就是礼德。只有安于人道才能行人道、崇敬人道,所以仁是义礼的基础和发端,而安于人道的前提是知道何谓人道,故圣智是仁的发端和前提。因此,在子思看来,仁是智的旨归和基础,而智是仁的前提和途径 ,仁与智是不可分离的,离开了仁,智就没有了方向、没有了主导,离开了智,仁就无法到达和实现。 《孟子·离娄上》日:“仁之实 ,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的意愿的,其外的作恶都是出于人的自愿。因此,他说:“‘无人愿意作恶,也无人不愿意享得福祉 ’这说得半对半不对。说无人不愿意享得福祉是对的,但是说无人愿意作恶却不正确。若不然,我们就至少要推翻我们上面所说的,并且承认 ,人不是像是他 自己的子女的父亲那样地是他 自己的行为的始因。而如果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些是对的,如果我们不能把我们的行为的始因说成是在我们之外的,那么其始因是在我们 自身的行为就是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的,就是出于我们的意愿的。”(8-:1113b15~22)因此,他认为人应该承担恶的责任,恶的行为出于人的意愿。   此外 ,亚里士多德认为 :“还有一种人是 由于受到感情 的影响而违背了正确 的逻各斯并放 弃了 自己的选择 的。感情 的影响使他未 能按照正确的逻各斯去做,但是还没有使他相信这样追求快乐是正确的。不能自制者就是这种人。”(8-:115la20 24)因此,不能自制者显示了理性对情感控制的失败,但其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性。同时,不能自制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恶,但也是某种恶,而做这种恶时,不 自制者也是出于意愿的,而且是出于强烈的恶的意愿才违背了理性的控制。这一点也显示了,在德性的实现过程中,面向德性的意志具有无力的一面 ,即意志无力。   因此,儒家和亚里士多德都认为德行是人的自愿行为。但是,在“志”与“意愿”的性质和功能上,双方的观点并不一致。儒家虽然也承认“心无定志”,但是他们更注重树立崇高的志向,如 “志于道”、“志于德”、“尚志”等,其志的内含就是儒家的仁义礼智 ,意愿和意志本身就是面向德性,其对象就是得“道”、成“仁”。   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善是出于人的意愿,恶也是出于人的意愿 ,意志的方 向既可 以是好的,也可 以是坏 的。当意志受到理性的控制和支配,也就是说 ,意志中理性的成分占主导地为时,意志偏向于为德,偏向于自制,偏 向于美好的东西 ,当意志被欲望所困 ,特别是被肉体的快乐和欲望所困时,意志就偏向于为恶 ,偏向于不 自制。所 以,儒家也知道“志”的双面性 ,但是他们更参考文献 :[1】[2】【3】[4】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清)焦儋.孟子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M】.北京:中华书局,1983注重崇高意志的培养,更强调意志在德性养成中的作用,而亚里士多德则更为强调意志的双面性及恶也是出于人的意愿这一事实本身。   此外,儒家具有唯意志的倾向,如孔子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为仁由己,而由乎人哉?”(《论语·颜渊》),曾子、子游的“慎独”,孟子的“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孟子·离娄下》)都注重人的内在精神动力,而其精神动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欲”,我的爱好、我的意愿、我的向往、我的意志 ,意志力在儒家那里是以向慕“道”、期望“道”等情感为基础的,是儒家非常重要的德性动力。但是亚里士多德对人的意志力不予信任,其对人的不能自制的论述,显示了人的善的意志的薄弱。所以,在成德的过程中,儒家更重视人的内在精神动力,重视意志、志愿在德性实现中的作用 ,而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 出于人的意愿,如果人在情感上排斥德性 ,就不能算作真正的获得德性,肯定了意志在德性实现中的作用,但是意志的力量在他那里是薄弱的,比起意志,他更加相信理性的力量及外在的理性规范。   总之,在先秦儒家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中,情感和理性共存于德性之中,并处于不可完全分离的状态,明智和思是德性实现的手段、方法和途径,而且其追求的是情感与理性的契合与情感与理性的统一,此外,双方都认为德性是建立在人 自愿、意愿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双方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突出的表现就是儒家重情感而亚里士多德重理性:儒家以情感作为德性的基础和导 向,亚里士多德以理性作为德性 的依靠和凭借 ;儒家重视以情感为基础的人的内在精神动力,即意志力 ,而亚里士多德在情感 、意志、理性中更加注重理性的力量,并且以理性的外在表现形式,即法律 ,作为人的最为基本的行为准则 ,情感与理性的侧重就成了中西德性论的重要区别之一。同时,追求情感与理性的契合与统一也是中西方德性论的共同点之一 ,情感与理性 的侧重是在这种契合与统一基础上的侧重 ,并不是截然而分基础上的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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