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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课程理念下的《经济法》的案例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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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思考、概括,帮助学生逐步改变原有的单纯接受式的学习方法,提供了一个相对个性化的、多渠道的获取知识的机会,形成了主动参与、探究发展、交流合作、乐观向上的学习方法,符合新课程“一切为了学生的终身”的价值取向。 
    二、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 
    学校是学习的小课堂,社会是学习的大课堂。案例是现实问题的缩影,它能把大课堂中的真实生活引进小课堂,通过展现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让学生进人案例情景,设身处地地做出反应。但案例不是信手拈来的,而是事先经过精心选择的。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同学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它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所以案例的选择,应依据教学目标、课程内容,以及案例教学法的特点进行选定。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的好坏。能够适应新课程教学的教学案例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第一、目的明确性。进行案例教学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良好的案例至少应该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某些重点和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从而使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第二、生动典型性。应从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的实际活动中,分门别类地选择和整理出具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实例,并能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特性,对学生能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同时选择的案例必须生动活泼、引人人胜,这样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以便展开深人的讨论。 
    第三、综合时效性。教学案例要具有一定的难度,不要过于简单也不应是陈年旧事。应有意识的选择一些有一定难度、紧跟形势的案例,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感兴趣,可激发学生进行深人仔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便于对这些难点和重点问题的认识和掌握,从而取得更好的整体教学效果。如在讲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的义务时,举了网吧非法通宵营业致学生死亡的案例,切中了学生的关注点、兴奋点,使学生在饱满的精神状态下完成了学习任务。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实施 
  案例教学实质可归为一种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究性为基础,从学生的生活和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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