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沿革与反思
于财政资金的分配制度不够完善,即使财政拨付了资金,但负责资金分配的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却往往不能及时制定出具体的分配和管理方法;财政拨付渠道的不通畅导致了中小企业实际能享受到的很少,这一系列问题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政府采购政策并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3 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的科技投入支持力度不足
我国税务部门现行征收税款是建立在计算机和网络基础上的征管模式,可以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纳双方的办税效率,但是这种模式需要一定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来支持和维护,这给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家庭作坊式的小企业和绝大多数中西部内陆偏远省份的中小企业造成了不轻的负担,大大增加了其纳税成本。
2.4 资金规模小且分散,缺乏统一的政策协调
我国主要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和农业成果转化资金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些资金总规模小却少,因而难以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之政府多头管理,难以将财政性资金集中起来,进行组合安排,配套使用,降低了财政政策对中小企业支持的影响力度,导致财政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的整体效果不明显。
参考文献:
[1]赵优珍.《中小企业国际化一一理论探讨与实践经营》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吕国胜.《中小企业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3]锁箭.《中小企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4]苗明杰.《中国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陈清泰.金融危机下的中国企业[N]中国经济时报,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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