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有企业招待费管理的几点思考
众的感情,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笔者认为容易操作的做法是,取消招待费按职级和部门分配,实行统一管理,单次审批,定点招待等,并给相关部门的招待费每年核定基分进行年度考核:
考虑业务招待的实际困难及范围和频率,对部门的考核基分为:业务部门120分,职能部门110分,党群部门100分。
各部门有下列情形的,进行扣分考核:①严格控制人数和标准。凡发现人数和标准超出《审批单》批示标准的,每超10%,扣1分;②严格限制在定点饭店之外的招待。凡在定点饭店以外招待的,每次扣主办部门1分;③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宴请程序。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事先请示主管领导,并通知办公室接待人员,并及时补办审批单,凡发现先宴请后审批的,每次扣2分。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和管理体现了一个企业的规范水平,而且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所以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控制业务招待费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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