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显性”设计中的历史文化遗产——塑造城市个性的新立足点
论文摘要:如何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重新塑造“文化个性”的城市形象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历史任务。通过对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分析,能对规划师进行现代城市的“显性”设计和恢复城市个性风貌有所启发和帮助。
论文关健词:历史文化遗产 显性 城市个性 发展
1从历史文化遗产定义谈起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历史文化遗产的定义。顾名思义,它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们在改造自然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智慧结晶,记载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主流文化、宗教信仰和审美观。它不仅饱含在物质层面上的体现,也作为精神的载体而存在。在1972年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规定,属于下列各类内容之一者,可列为文化遗产:,(1)文物: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建筑物、雕刻和绘画,具有考古意义的成分或结构,铭文、洞穴、住区及各类文物的综合体;(2)建筑群: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因其建筑的形式、同一性及其在景观中的地位,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相互联系的建筑群;(3)遗址:从历史、美学、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共同杰作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其次,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来看,历史文化遗产不单单指那些文物、建筑群和历史遗址,还包含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在历经不同朝代的积累,所形成的城市空间布局和街巷记忆,也就是说,这包括空间上的尺度和时间上的维度。这些因素与文物、建筑群和历史遗址不同,它们不能在短期内被破坏和毁灭,只会随着人们意识形态和生活环境的转变而消逝,而且一旦失去将不可重现。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文明的灵魂,在城市的设计中忘记这一点,就无法去谈建立具有健康形象的城市个性。
2再从城市的“显性”设计角度谈历史文化遗产
城市的“显性”设计是指以一般人所感知的物质空间为基础的设计,由城市中较直观的要素设计组成,是形成城市物质层面的主要手段和控制措施。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主要是以古建筑和遗址存在形式为主。它们历经战火硝烟和时代的变迁保留了下来,记录着城市的产生、繁荣和衰落。
不断地探索反思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深层因素,在城市的“显性”设计中是非常必要的。
历史文化遗产作为构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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