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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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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服务的局面。绝大部分地区所采用的以“治安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重点不在市民化服务上,过分强调治安管理。这明显不符合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其次是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改革与工作机制创新不配套。由于目前流动人口管理体制中没有基层服务队伍的支持和统筹协调、没有信息中心,即使流动人口管理理念和工作机制开始向服务转变,体制层面的转化也不可能马上遥相呼应。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各地已经进行了“以房管人”、基层队伍职能加强等机制创新,在流动人口的组织、就业、服务等方面没有前置性手段等问题;而另一方面“治安管理”本位的传统管理体制却无法为机制创新提供真正的支撑。 
  2.3 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有效的导向 
  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得大量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外出务工经商。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呈现出较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在考量城市的容纳能力的同时,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传统的“自我”保护主义和“排斥流动人口”思想观念严重影响了外来人口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导致流动人口心理失衡,滋生与社会、政府、群众相对立的情绪,诱发逃避管理、对抗管理和犯罪等社会问题。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应有的宏观调控导向,对流动人口的快速增加缺乏足够的准备。 
  流动人口具有双重经济和社会效应,管理得好对会为我所用,而管理得不好将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阻力。由此,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创新应集思广益,理论与经验并重,倾力打造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工程。 
  3 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理念创新 
  有什么样的管理理念,就会有什么样的管理行动。针对过去和目前在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该而且必须转变已有的旧观念,树立新观念,从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3.1 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流动人口管理有过以“撵”(撵走)代管、以“堵”(堵住)代管、以“追”(追赶)代管的历史,而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却有“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理论参照,整个管理就是要以管理好、发展好、实现好、服务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归宿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同意不同意、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为标准。从过去的单向的上下命令服从式管理向更多地体现为平等交互式服务转变,已成为一场不可逆转的深层次的革命。曾经被放大流动人口存在的一些负面效应现在看来已经并不是那么难管和可怕了,“同城同待遇”、“城乡居民都一样”、“流出地与流入地一线牵”等政策措施贯穿于“以疏为主”治本之策。 
  3.2 从“权力为本”向“权利为本”转变 
  过去,许多城市对于流动人口管理,更多地是采取排斥、拒绝的态度,要进入城市还需要所谓“暂住证”,人为地造成城市居民与农民工的对立,这完全不利于建设和谐城市。同时,由于生活方式、消费习惯的差别,给城市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民工”要完全融入城市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周期。从严格的户籍制度到暂住证管理到目前达成共识的居住证管理根本是“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流动人口管理创新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重要性,并用全新的理念审视和谋划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来城务工创业的“新市民”,让他们公平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尽可能为他们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齐心构筑和谐家园、和谐社区与和谐社会。 

  3.3 从“单一手段”向“综合并用”转变 
  一般来说,单一的“行政手段”是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产物。根深蒂固,命令式的模式司空见惯,更多地依赖行政手段来进行管理,因为流动人口少,流动不频繁。但在流动人口流动之频繁、规模之大的今天,人们的思维观念更新快、诉求日益多元化,达到预期目的方式往往更多地依靠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思想教育的等综合手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人口输出地与输入地,公安、民政、教育、社保等部门有效的协调配合和地域、部门之间的有机配合、上下联动。此外,采用网络化信息化手段打破地方条块分割状况,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国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突破了在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技能培训、就业信息、基本劳动保障、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险、流动人口维权,乃至重点打击针对侵害或伤害流动人口的刑事犯罪活动等领域的传统态势,改善甚至创新了“综合并用”手段。 
  3.4 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 
  过去的流动人口管理仅仅是公安一家的事情,纯粹为“治安”而“治安”,结果往往很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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