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促进农民增收的制度创新应实现几个转变
07年却增加到77.02元,其中集资23.82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3.20元,分别增加了83.08%、50.28%和102.90%(见表-1)。据《领导决策信息》2008年第29期报道,2007年11月中央6部门的4个检查组对江苏、安徽、广西、四川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农民负担曲线在取消农业税后一直向下,但2007年却掉头向上,农民人均负担全国平均水平在300元左右,占农民收入的20%(何蒲明、黎东升,2009)。现实地分析,农民负担反弹是一些地方政府涉农乱收费和各种摊派集资增加所致。
因此,要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和国务院必须调整方针,把“少取多予”调整为“不取多予”,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对来自农民的收费,无论是不合理的还是合理的,统统停收。只有这样,才能割断地方政府从农民那里获取政策外收入的脐带,避免巧立名目乱收费。当然,合理收费取消后所需行政事业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予以确保。
二、创新价格制度。实现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向支持价格的转变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已多元化,家庭经营收入虽然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但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家庭经营收入又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所以,农产品价格的涨跌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何蒲明等(2009)通过实证研究认为,粮食价格是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在长期内粮价的冲击对农村居民收入变动的解释度为47%左右。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人均纯收入2194元,比2006年增加263元,增长13.6%,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7.56%,比2006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当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张晓山,2008)。可见,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至关重要,要确保农民增收,必须提高农产品价格。
美国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场主可把农产品交给农产品信贷公司,政府给予差额补贴,同时为避免农产品价格下跌,政府还限制种植面积,实行休耕补贴。欧盟实施可变进口征税、进口限制、生产配额等一套复杂的制度,把农产品内部价格维持在远远高于世界价格的水平上。日本参照其他产业职工的收入制定了农产品价格,力求农民收入达到社会平均水平,其价格水平约为国际市场价格的6-10倍。韩国实施了类似的财政补贴政策,使得其国内农产品价格也太大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朱定贵,2009)。
我国政府应借鉴别国经验,在农产品价格方面应有更大作为。一是要加大力度引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政府应通过差别化的农业补
因此,要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党中央和国务院必须调整方针,把“少取多予”调整为“不取多予”,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对来自农民的收费,无论是不合理的还是合理的,统统停收。只有这样,才能割断地方政府从农民那里获取政策外收入的脐带,避免巧立名目乱收费。当然,合理收费取消后所需行政事业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体系予以确保。
二、创新价格制度。实现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向支持价格的转变
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已多元化,家庭经营收入虽然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渐下降,但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家庭经营收入又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所以,农产品价格的涨跌直接影响到农民收入。何蒲明等(2009)通过实证研究认为,粮食价格是我国农村居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在长期内粮价的冲击对农村居民收入变动的解释度为47%左右。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生产经营人均纯收入2194元,比2006年增加263元,增长13.6%,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为47.56%,比2006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是当年农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张晓山,2008)。可见,农产品价格对农民增收至关重要,要确保农民增收,必须提高农产品价格。
美国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场主可把农产品交给农产品信贷公司,政府给予差额补贴,同时为避免农产品价格下跌,政府还限制种植面积,实行休耕补贴。欧盟实施可变进口征税、进口限制、生产配额等一套复杂的制度,把农产品内部价格维持在远远高于世界价格的水平上。日本参照其他产业职工的收入制定了农产品价格,力求农民收入达到社会平均水平,其价格水平约为国际市场价格的6-10倍。韩国实施了类似的财政补贴政策,使得其国内农产品价格也太大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朱定贵,2009)。
我国政府应借鉴别国经验,在农产品价格方面应有更大作为。一是要加大力度引导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政府应通过差别化的农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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