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财务软件的帐务处理
几千元或几万元,那么购买一套财务软件(包括许多子系统)应该要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如果是购买管理软件,比如目前国际上流行的ERP系统(企业资源规划管理系统,在国际市场上ERP销售40%来自财务、20%分销、20%制造、20%人力资源),在国内,就拿用友财务软件公司生产的ERP系统来说,一套ERP系统要200多万元,在国外市场,如SAP等著名晶牌公司生产的ERP系统折合人民币要1000多万元,费用很高。如果一次性摊入管理费用,必会大大影响企业的当期损益,导致企业财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企业自身也很难接受。况且,财务软件的受益期不只是一期,所以购买财务软件入账一次性记入当期费用不合理,不能简单一次性记入。4 改正途径
基于以上考虑,企业财务软件入账,按现行的会计制度计入哪类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会计实务操作对财务软件总需有一个科目入账才成,这方面尚需进行深化研究和规范。目前,笔者认为其改正途径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4.1 单列“软件”科目。
企业购入的用于生产经营、管理用的财务软件价值明确,可以将其资本化。为了区别传统的无形资产科目,是否可以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那样,单列一项“软件”科目,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软件”科目放在长期资产类。软件可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等。每期按规定的折旧率(或分摊率)提取折旧(或分摊额)。但是这个折旧率(或分摊率)应该由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具体分录如下:购入软件时借记“软件”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软件摊销费用”,贷记“软件”科目。委托开发形成的财务软件应按实际支付的委托费入账。如果该软件是用于生产经营或管理,应资本化。自行开发形成的财务软件有明确的目的,开发成功的可能性很大。而且企业的研发支出,比例不会太高(因为企业必须考虑成本因素),因此,应将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计入“研究与开发费用×软件”账户,若开发成功,则转入资产账户;若开发失败,则将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发生的后续支出应该根据重要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来处理。如果金额较小,按照配比原则计入相关费用科目;如果金额较大则应予以资本化。
4.2 作“递延资产”处理。
由于财务软件的使用期较长,一次性支出较大且受益期在一个会计年度以上,为了便于管理,非软件开发企业购买的软件计入“递延资产软件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来管理。其分摊率由会计准则明确规定。具体分录如下: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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