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应关注的重点
【摘 要】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或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筹划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并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焦点之一。本文通过对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收入确定时间、应纳税所得额三方面分析,研究企业在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应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减免应纳税
所谓企业所得税,即对我国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运用应关注的重点
在某些领域,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利用政策的优惠,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之一。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部分环境保护、节水节能项目的所得,可以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部分高新技术的企业,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未进行创业,或有意向投资的经营者,可以往此方向进行创业与投资。此外,国家税收政策在不用地区有不同的优惠规定,企业在选择投资地区时,可以根据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投资决策前找出几个可能投资的地区并拟定相应的投资方案,计算各方案的成本和收益,选择既能减轻税负又能获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地区进行投资。
二、应税收入确定时间上的纳税筹划的应关注的重点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可以看出,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就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特别要注意临近年终所发生的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筹划,若将12月收入调整到1月就是把收入确认时点延至次年,可获得延迟纳税的货币时间价值。在纳税筹划中,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可以推迟纳税时间,使企业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将流动资金用于新的生产经营和商业运作,或者归还债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筹划应关注的重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即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1)合理压缩收入总额。企业尚未发生的销售业务,不能预先入账;在对外投资和对外销售之间的经济事项,做对外投资处理为宜;在负债和收入之间的经济事项,做负债处理为宜;在债权和收入之间的经济事项,做债权增加处理为宜。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2)利用准予扣除项目进行税务筹划。《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奖金、紧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是准予全额据实扣除的。因此企业在确认当期职工福利费、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时,应当尽量分别按照14%、2.5%、2%的标准计提。非金融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融资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带快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需要筹集资金时应尽量向金融机构借款,避免高息借款。(3)利用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进行税务筹划。企业可以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和加速折旧方法增加当期的折旧额度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一是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二是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和直线折旧法相比,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在固定资产购入初期能提取更多的折旧额冲减应纳税所得额。双倍余额递减法,是用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作为固定的折旧率乘以逐年递减的固定资产期初净值,得出各年应提折旧额的方法。
参 考 文 献
[1]金翠萍.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财经界学术.2007(10)
[2]盖地.税务筹划[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6)
[3]安体富.中国税收负担与税收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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