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利益分化的现状分析
的省市,由上年的3个增加至6个,并且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包括上海、天津、江苏等地,其中天津、江苏在较高的收入水平上仍保持了10%以上的增速。但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由2010年的47.8%、84.3%和26.5%下降到46.8%、82.7%和23%,[2]这与东部地区相比有所缩小,但总体上仍然存在着很大差距。
3. 行业间居民收入差距扩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使不同行业之间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一些收入分配较高的行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致使更多的人才、资金、资源等涌向这些行业,加剧了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平、不合理,行业收入差距逐步拉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11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91364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0619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65238元;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20393元,住宿和餐饮业27847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0750元。[3]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平均工资之比如此悬殊,可见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扩大十分严峻。
综上所述,通过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相关方面的分析。我们足以可以看出,收入差距的扩大化、贫富差距的日益严重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否认的客观现实,这成为影响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以利益差距为基础而形成的利益群体不断分化
改革开放前,有学者把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划分为“三级式阶层结构”,其依据是根据社会成员的不同身份(干部、工人、农民)来划分的,这样直接或间接地就导致了干部与非干部之间,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享有工资、就业、教育、住房及相关社会保障和其他待遇方面则是迥然不同,形成了明显的差距。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单一而又封闭的阶层结构开始发生分化,使社会群体划分日益细化。[4]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先富带动后富”战略思想,激发了多数人民群众的求富心理,开始不断挖掘和释放自己创造财富的潜能。由改革开放前“共同贫穷”的利益结构中分化出先富裕群体和中间群体,同时也出现了贫困群体。这一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分化,正如学者张荣洁把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分化为三大利益群体:新富群体、新中间群体、新贫困群体。[5]
在当前现实社会中,社会各个阶层获得收入的程度及其途径则是各不相同的,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并且已经开始形成社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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