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无论在财政上采用集权制。还是分权制,凡是义务教育成功的国家。均采用‘基层地方政府为主,多级政府分担经费’的办学体制。”
(四)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现行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是伴随着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的,随着改革的深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投资人与办学者、管理者相分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对基础教育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向通过立法、拨款等宏观调控手段为主的间接管理。使得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二、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在社会力量办学营利问题上的认识与实践有偏差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社会力量办学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为了保护其办学的积极性,可以给予适当的合理回报。但在实践中部分民办学校还是打着兴办公益事业的幌子,行营利之实。
(二)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不够规范
在对民办学校的审批中,有的主管部门为了提高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比例或者其它目的,草草地批准本不符合条件的举办者,尤其是对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资产来源等方面的审查不够细致。给以后的非正常中止办学留下了隐患;还有一些主管部门可能在观念上没有转变过来,抑或是其它种种原因,对那些符合办学条件,本应批准设立的学校不予批准,痛失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办学的良机。
(三)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一方面,由于民办学校办学者的成分复杂,内部管理混乱及不符合教育规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学校的实际运行中存有诸如乱收学费、乱发文凭、乱招生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行为,同时由于较一般公立学校享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而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面随意度大,对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效地保障。
(四)对转制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失范
公立学校转制是推进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实现公立学校形式多样化的积极探索。但现实中对转制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失范。导
(四)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现行的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是伴随着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行的,随着改革的深入。“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投资人与办学者、管理者相分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对基础教育学校的直接管理转向通过立法、拨款等宏观调控手段为主的间接管理。使得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二、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在社会力量办学营利问题上的认识与实践有偏差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第51条规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由此可见,社会力量办学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为了保护其办学的积极性,可以给予适当的合理回报。但在实践中部分民办学校还是打着兴办公益事业的幌子,行营利之实。
(二)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不够规范
在对民办学校的审批中,有的主管部门为了提高办学主体多元化的比例或者其它目的,草草地批准本不符合条件的举办者,尤其是对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资产来源等方面的审查不够细致。给以后的非正常中止办学留下了隐患;还有一些主管部门可能在观念上没有转变过来,抑或是其它种种原因,对那些符合办学条件,本应批准设立的学校不予批准,痛失了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办学的良机。
(三)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一方面,由于民办学校办学者的成分复杂,内部管理混乱及不符合教育规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在学校的实际运行中存有诸如乱收学费、乱发文凭、乱招生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行为,同时由于较一般公立学校享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而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面随意度大,对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有效地保障。
(四)对转制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失范
公立学校转制是推进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实现公立学校形式多样化的积极探索。但现实中对转制学校的审批和监管失范。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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