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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工学结合课程评价体系的原则

[作者:肖文 蔡启茂[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摘 要 文章从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六个方面分析了目前高职教育课程评价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构建工学结合课程评价体系的四条原则,即: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过程动态化。
  关键词 高职教育 课程评价 现状 思考
  一、高职教育课程评价存在的问题
  虽然课程评价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但在高职院校的常规教育评价活动中,主要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等几个方面。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的课程评价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1.课程评价的内容不太合理
  虽然高职教育的办学宗旨是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决定了高职课程评价的内容应该包括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两个部分,而且实践能力考核应该明显大于理论水平考核,其考核要求也应该更加严格。但由于我国高职教育的办学时间不长,目前我国高职的课程评价仍然沿用本科教育的课程评价,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记忆、轻创新”的倾向,仍然将理论知识的系统性与完整性,以及对传授知识的掌握度与继承度作为课程评价的重点,而对于学生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评价却摆在了次要位置,比重偏低甚至缺失。 这样的课程评价直接导致了高职的课程仍然是以教师、教室、教材为中心,学生只注重学习书本上理论知识以应付考试,轻视对知识的实际应用,忽视对职业能力的培养。这就造成了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相对较差,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市场和企业的需求,这与高职教育培养高质量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不相符,反映出目前我国高职课程的评价内容不够合理。
  2.课程评价的主体比较单一
  受国家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评价机制的影响,我国传统的教育评价都是采用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即:由政府评价学校、由学校评价教师、由教师评价学生。传统的课程评价方式基本上忽略了同级之间的评价、自下而上的评价(包括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等)。目前高职教育的课程评价也不例外,采用的是自上而下、教师评价学生的评价方式,教师依据教材的内容对学生进行考核,试图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虽然部分高职院校在课程评价中也安排了被评价者的自我评价,但从总体上来说,被评价者基本上还是处于消极被动的被评价地位,对课程评价缺少应有的热情。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需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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