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产学研合作教育是独立学院与企业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培养高级应用人才的最佳模式。由于学校与企业之间缺乏直接利益兼容,独立学院自身条件制约等,在产学合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与障碍,克服这些问题是独立学院科学发展的关键,文章对此提出了应对策略。
【关键词】独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利益
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诞生和发展是高等教育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教育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独立学院作为国办高校优质教育资源与社会办学资金力量结合的产物,与普通本科教育相比,侧重于培养面向生产、管理、服务的应用型人才,不以学术研究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主要衡量指标,更多地体现为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能力的培养。因此,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大背景下,校企双向参与,产学研紧密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多模式、多机制地开展产学研合作办学,是独立学院谋求教育资源与社会目标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深入探索独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问题与障碍,对于不断完善独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运行机制,促进产学研合作教育持续有效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独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中存在问题
(一)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模糊,产学研合作教育目标不明
纵观欧美发达国家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具体实践,高等学校办学的指导思想与特色是影响合作教育的规模、效果、合作体制的重要因素。不同类型的大学,其教育理念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同,从而所选择的合作教育模式也不相同。如欧美研究型、综合型大学一般选择以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为中介的合作教育模式。而一般性大学或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大学,则选择以具体的实习或工作项目为中介的合作教育模式,如英国的“三明治”模式。职业技术学院则选择直接以毕业后将要从事的某一职业的技能培养为中介的合作教育模式。不同层次的高校在进行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具体实践中,主要是选择切合其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具体形式,往往多模式并举,以全面发展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应用型人才培养”是我国大部分普通高校,特别是民办独立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产学研结合成为各高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培养模式。然而 “应用型人才”是一个较宽泛的概念,从普通技能型应用到高级创新型应用之间有较大的空间跨度,对“应用型人才”的认识各有千秋,不同的定位决定了不同的培养模式,相应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在理念、制度、内容以及运行机制上应各有特色。
(二)学校与企业缺乏直接利益兼容,产学研合作教育动力不足
互利双赢的利益驱动是产学合作的坚实基础,也是推动产学合作不断巩固和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企业而言,通过产学研合作办教育,直接参与人才培养,以获取“用得上、留得住、下得去”的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方式来间接获得的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实力为其利益所在,是企业肯于合作的驱动力。学校则期望通过产学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产业界的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增加办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其利益所在。由于产学双方利益认同的差异,因此产学合作的关键在于产学各方要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互惠互利机制。但在目前产学合作教育中,更多的是校方因学生就业难而有足够的需求动力,而企业因处于就业的需求方即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加上现阶段的产学合作,对责、权、利的规定比较模糊,无论在指导思想还是在实际合作中,对企业强调义务承担的多,缺乏利益的补偿,企业缺乏足够的动力。
(三)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众多,适用性与借鉴性不强
在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大背景下,高等院校和企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逐步开始了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近年来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战略方针指导下,我国在产学研合作教育领域充分借鉴了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和运行模式,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发展了众多适合我国国情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如“3+ 1”模式、“订单式”模式、“工学交替”模式、“生产实践基地”模式、“校内实训中心”模式等,这些模式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就这些模式的适用性而言,由于受产学合作双方自身条件或内在因素的影响,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借鉴意义,只是在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教师实践能力不足,与产学研合作教育存在差距
当前高校的教师队伍是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形成的,高校教师队伍大都是毕业于本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并且绝大多数是从学校毕业后又直接到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相关管理上作,没有在企业或事业等单位的工作经历,缺乏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高校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对教师职称的聘用、晋升及津贴等分配激励制度方面,往往以主持科研项目的级别、论文发表多少等作为考核标准,而从事实践教学活动、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与推广和产业化等方面工作的教师,却没有相应的评价和鼓励措施,教师对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缺乏动力。此外,高校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将学历作为主要考虑因素,而教师是否具有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居于其次,把一些实践经验丰富而学历较低的优秀人才拒之门外。以上特点使教师的队伍建设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要求存在差异。
二、推进独立学院产学研合作教育发展的若干建议
1.建立推动产学研合作教育开展的动力机制。产学研合作应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完善运行机制,互利双赢是推动校企合作不断巩固和发展的不竭动力。(1)建立合作机制。产学研合作教育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模式,在确保高等学校主体身份的前提下,如何与企业、科研院所单位建立起一种有效的合作机制,保持一种良好的合作状态,不仅需要企业等合作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而且也需要学校自身采取相应的措施,与企业、科研院所在社会资源交换中形成共同利益机制,形成共同的合作机制。为此,从学校的主体角度出发,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如出台对参与产学研合作单位的优惠政策,包括输送优秀毕业生、在职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等。(2)实施补偿机制。为保证行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参与合作教育的积极性,对于他们在合作教育中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国家应建立和实施“奖、扶、免”等多种补偿机制:一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合作办学,接受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单位,应有相应的奖励措施,并进而明确为培养人才提供相应条件的法定义务与责任。二是国家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专项基金制度,重点资助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教育基地。三是结合产学研合作教育实际,制定减免税收的法规、减少行政性事业收费的法规,从而为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3)推行共享机制。即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各方,通过不同形式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和实力,按照资源共享、互利互惠的原则,共同培养人才,形成合作各方共同受益的共享机制,促进双方合作、双向受益、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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