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媒体传播提升北京城市文化形象
的不同声音。如当市民在现实中有难处无法合理解决时,可能会寻求媒体帮助,希望通过网友的转发、评论等,引起社会关注。媒体网络要认识到群众中不同的声音并不是“杂音”,而是群众内心的真声音,反映了群众内心最真实的期望。作为中间力量,媒体网络应该充分了解群众意图、客观分析群众需求。
3.3 网络自媒体
1)积极参与城市文化形象建设,彰显北京的人文风情。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体,是城市文化形象的最直接体现。在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过程中,无论是政府官方渠道的宣传还是媒体的推广,都需要市民积极参与配合才能有成效。但就政民互动途径来说,通常市民有发言的渠道,但缺少的是官方的有效回应。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建设的兴致和热度没有保障,这直接影响市民的城市建设参与度。这一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依靠政府对市民通道的继续完善,另一方面还需要市民对自身权利的了解。作为城市的主体,城市文化形象的建设与市民息息相关,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合理问题,发表得当见解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将市民的意愿与城市相结合,是充实城市文化形象,体现城市特色的最有效方法。市民对城市建设的参与过程,体现了市民作为城市成员的权利地位。推动政府、媒介与市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彰显北京的人文风情。
2)明确自身责任,提升媒介素养,杜绝虚假谣言。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描述了一种理想状态,假定市民们可以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相互聚集,自由讨论感兴趣的话题而不受阻止,最终形成统一意见,从而达对公民的总体利益和公共福祉的维护。这当然是一种绝对理想化的构想,但在新媒体时代,上述环境中企图赋予公民的权利已有部分达成。现存问题是参与讨论的公民素质参差不齐,因而经常会出现与讨论内容不相关、无意义的“口水战”。尤其是在涉及不同城市的新闻时,相关报道的评论下经常出现“地域黑”等易引起争端的言论。人们在享受权利自由发言的同时,也表现出自身的一些问题。
就如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所说,“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市民在想当然的发表言论时,要注意对自己的态度、言论负责,有意识的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学会在网络社会中尊重公共空间的规则,尊重其他网民的发言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精准语言表达,不参与敏感话题讨论,把握言语尺度,也是市民在网络平台的素质体现。
4 结语
综上,城市文化的发展给了新媒体发展的更广阔空间,新媒体的发展又为城市文化形象的塑造提供了更多技术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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