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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关系的思考

[作者:韩伟娜[来源:互联网]| 打印 | 关闭 ]

摘 要: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在适龄阶段会加入少先队。为了响应党的号召,引导少年儿童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对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关系的研究很有必要。运用教育社会学中和谐论与冲突论对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得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和谐论;冲突论;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 
  创建以人为本的和谐校园文化环境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第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必须密切关注、关心、关爱少先队。学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少先队德育工作。2015年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寄语全国各族少年儿童:“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强调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就注意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培养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今天做祖国的好儿童,明天做祖国的建设者。”党中央十分重视青少年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然而,现行的教育中,重智轻德,单纯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的关系存在诸多问题,为了落实少先队员的核心素养,促使少先队员关爱社会,培养家国情怀,应构建和谐的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的关系。 
  一、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的现状分析 
  自中国少年先锋队成立以来,少先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这要求少先队辅导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少先队员服务。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之间主客体关系十分微妙。 
  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既是客体化的主体,又是主体化的客体,主要表现为二重性。其一,少先队辅导员既是指导少先队员的主体,又是被指导者认识的客体;少先队员既是认识少先队辅导员的主体,又是被少先队辅导员指导的客体。(如下图)其二,少先队辅导员对少先队员的帮助与指导在少先队组织中进行,少先队组织是教育的主体,指挥领导少先队员活动,少先队员则是被领导的客体。反过来,每个少先队员都有选举、监督队长与队委的权利,是行使权力的主体,少先队组织则是被监督的客体。(如下图) 
  二、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之间存在的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在少先队教育的实际工作中,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之间的主客体关系常常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少先队辅导员对少先队的引导上易存在两类误区 
  少先队辅导员是指导与帮助少先队员的主体,由于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水平的限制,常表现为以自己为核心,大包大揽,少先队员无自主可言。同时,少先队辅导员成为少先队员认识的客体,常会出现挂虚职、不作为的现象。少先队辅导员的价值观出现导向性错误,无法正确引导少先队员的发展。 
  (二)少先队辅导员与少先队员之间欠缺互动交流与认知 
  一些少先队辅导员不深入少先队组织中,常指定少先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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