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德”“法”共治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治理乡村,广大村民的民主权益才能充分实现,乡村生活生产秩序才能有序推进。需要指出的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依法治村的领导,重点是要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法治化领导水平,建设法治型的基层党组织。对此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基层党委依法决策的机制,强化对党委决策的监督。
第三,加强基层党建文化建设,引领乡村文明新气象。基层党建文化是基层党组织在领导基层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优秀文化,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但“由于长期以来社会不平衡发展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部分乡村淳朴的乡风日渐式微,某些陈腐陋习沉渣泛起,家庭传统伦理与社会互助精神的缺失等,都消极地影响了原本淳朴的乡风民情”[15]。有些乡村原本友好和谐的秩序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在金钱义利观主导下形成的畸形冷漠的社会关系,由此出现了乡村“文化沙漠”现象。改变现状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先进文化的引领重建乡村文化的新风貌,对此,基层党建文化责无旁贷。需要指出的是,加强基层党建文化的引领应首先打造本土特色,深挖乡村本土文化的优质资源,从而提高村民对于党建文化的接受度和认同感。其次,应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始终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提升党规党纪对于党员干部的激励效能,激发其自尊、荣誉、责任、价值意识与公共服务动机等,强化初心与使命意识[16],将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结语
乡村善治是乡村治理的最终目标,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德治与法治作为乡村治理的两种重要方式,代表了基层治理中“情理法”的融合,反映了两种治理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逻辑自洽。法律型道德与道德型法律是德治与法治价值相互融合的重要体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建立起平安有序、和谐有德的法治乡村既是乡村善治的要求,也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单纯依靠道德教化由于缺少“力度”已难以满足新时代乡村建设的实际,单纯依靠法律的强制由于缺少“温度”也不足以应对“人情味”浓重的乡土社会。因此,未来的法治乡村建设仍需要法治与德治双管齐下、协同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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