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研究
的研究,已有文献大多关注融资成本[ 7 ]、财务绩效[ 8 ]、企业价值[ 9 ]等,但从新质生产力视角实证研究碳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文献还相对缺乏。
基于此,本文选取了2010—2022年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实证检验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是否以及如何对新质生产力产生影响。本文可能的贡献如下:(1)从理论上探讨了上市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与新质生产力的关系,研究发现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为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与新质生产力的研究作出了增量贡献。(2)从企业新质生产力的角度分析了碳信息披露的经济后果,拓展了对碳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丰富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经济后果的研究。(3)现有文献对新质生产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层面,本文构建企业碳信息披露质量与新质生产力的定量研究模型,补充了企业新质生产力驱动因素的研究,并为企业积极提高碳信息披露质量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经验证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碳信息披露质量与新质生产力
在全社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国家实施严格的环保法规与政策的背景下,企业受到的环境监督日益严格。企业如果未能制定有效的碳减排策略,存在污染排放行为,不仅需要承担高额罚款,而且可能在碳交易市场斥资购买碳排放配额,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污染治理,还会损害企业声誉,导致股价波动,最终削弱企业整体价值。而企业采取碳减排措施,能减少碳排放成本的支付或在碳交易市场上出售碳配额获利。资金收益性是投资者首要关注的要素,故投资者在决策时可能会考察企业的环保表现,评估企业的环境风险,因此会高度关注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根据合法性理论,为应对公众和政府的监管,企业会通过增加碳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者提供企业低碳减排目标、活动实施情况和效果等信息,降低合法性压力[ 10 ]。与其他的非财务信息披露相比,碳信息披露对新质生产力具有信息效应,能够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首先,碳信息披露可以向投资者提供企业为进行绿色转型所付诸行动的信息,缓解企业与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投资者的逆向选择,从而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充足资源。其次,信息不对称是代理问题产生的根源,企业进行碳信息披露能够使中小股东获取企业更多的非财务信息,缩小与大股东的信息差距,有助于中小股东加强对企业环保履行情况的监督,识别并抑制大股东的“隧道行为”,进而降低代理成本,促使企业将内部资源用于绿色转型和源头转型投资,投向研发创新和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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