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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法律规制问题探讨

[作者:万新亚| 打印 | 关闭 ]
  内容摘要:本文对财政风险金融化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探求出有效的化解风险的途径或方式,为国内财政风险金融化方式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财政风险 金融化 解决途径 稳定发展   财政风险金融化指的是政府借助自身的行政权力,通过金融手段预防并化解财政风险的经济行为,这一现象还可称为:财政风险货币化。运用财政风险金融化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可起到缓解的作用但并未能彻底地解决财政风险,而仅将财政风险时间延后,为此不利于今后经济的长远发展。   导致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原因有:首先,受到社会生产力、历史以及各种制度、复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济体制运行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出现较大的不适应性,由于资金配置转变方式进而造成金融资金与财政资金存在极大的矛盾,从而造成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形成。其次,因地方经济发展不同,导致财政缺乏资金未能及时地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物质支撑;各级政府的职能为充分发挥出来、政府过多的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部分地方仍以政府主导型发展经济模式为主。最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而盲目搞建设工程,从而使得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与经济金融性风险的增加,加上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每日下降,面临巨大的发展困难,综合以上因素的共同影响,最终导致财政风险金融化的形成。   我国财政风险的现状与财政风险金融化的方式与法律问题   (一)我国财政风险现状   财政赤字:由于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不足,加上国债市场秩序的混乱,一旦政府出现财政赤字情况,政府未能通过发行国债方式筹措资金,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偿还债务能力失去信心甚至会产生质疑;该情况只能通过向中央银行借钱或者印刷钞票方式解决,使得货币的供应量幅度大增造成通货膨胀。表1为国内二十多年的财政赤字情况。   由表1可知,1990-2011年,国内金融市场变化极大,改革开放至今,从计划经济过渡至市场经济方式的转变,使得市场日渐成为主导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且伴随着巨大的财政压力与财政赤字问题。表1中(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大部年份中财政赤字率小于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政赤字数额呈现出大的增长。由于国内多数隐性债务还未统计进来,导致较多的资金缺口与隐性债务对财政赤字造成一定影响,就可能会诱发通货膨胀现象。   财政债务风险:按照我国银监会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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